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HEC121120临床招募误工费12008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26;已入组人数国内:4;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12008元
1、试验目的
1.评价HEC121120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耐受性; 2.评价HEC121120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 3.评价HEC121120药物代谢转化; 4.评价食物对HEC121120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5.评价HEC121120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和抗病毒活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以下入选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组: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 3)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 4)年龄为18~45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45岁);
5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28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 6)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7 以下入选标准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组: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8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9 3)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0 4)年龄为18~65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5岁);
11 5)BMI在18~32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12 6)肝组织活检结果显示感染慢性乙肝,或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既往病历或化验单等)证明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史或HBV DNA阳性史≥6个月,或筛选时HBcAb IgM阴性且HBsAg阳性;
13 7)未接受过任何抗病毒治疗者;或既往接受过干扰素或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且终止治疗时间距离筛选?1年;或接受过抗HBV核苷类药物(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恩替卡韦、阿德福韦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及其他核苷类临床试验药物,但不包括核衣壳药物)治疗者,终止治疗时间距离筛选≥6个月;
14 8)既往12个月未接受过苦参素、山豆根(肝炎灵注射液)或胸腺肽抗病毒治疗者;
15 9)筛选期检测HBV DNA拷贝数≥2.0×104 IU/mL(PCR法);
16 10)筛选及基线检查血清ALT≤5×ULN,血清总胆红素≤2×ULN;
17 11)无肝硬化,以下列方式证实: ? 在筛选前1年内或筛选期间的肝组织活检未见肝硬化(如Metavir评分为F0-F3,GS评分为S0-S3);或 ? 在筛选前6个月或筛选期内的Fibroscan评分?12.5 kPa。 在有肝活检结果的情况下,以肝活检结果为准。


4、排除标准
1 以下排除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组:1)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 2)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3 3)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4 4)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5 5)有吞咽困难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或排泄的胃肠道及肝脏、肾脏疾病史(不论治愈与否)或手术史者;
6 6)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7 7)在首次用药前28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CYP1A2、2A6、2C8、2C19、3A4和3A5)的强抑制剂和/或诱导剂,肝代谢酶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氯吡格雷、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醋竹桃霉素等,肝代谢酶强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等
8 8)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
9 9)在首次用药前2周内服用过影响CYP3A4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在首次服药前7天内,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10 10)近期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者;
11 11)在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12 12)不能耐受标准餐(两个煮鸡蛋、一片黄油培根吐司、一盒油炸土豆条、一杯全脂牛奶)的受试者(此条只适用于参与餐后试验的受试者);
13 13)12导联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14 14)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15 15)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筛选前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16 16)病毒性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筛选阳性;
17 17)从筛选阶段至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18 18)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9 19)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20 20)尿药筛阳性者;
21 21)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2 以下排除标准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组:1)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3 2)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包括已知对核苷或核苷类似物过敏者;
24 3)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25 4)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26 5)血小板计数<9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2×109/L,血红蛋白<90 g/L;
27 6)甲胎蛋白>50 ng/mL;
28 7)采用 MDRD 公式计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
29 8)心电图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30 9)INR>1.5;
31 10)ANA滴度?1:320或异常有临床意义;
32 11)在首次用药前28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CYP1A2、2A6、2C8、2C19、3A4和3A5)的强抑制剂和/或诱导剂,肝代谢酶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氯吡格雷、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醋竹桃霉素等,肝代谢酶强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等,
33 12)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过具有抗乙肝病毒活性的制剂,如:α-干扰素,克拉夫定(L-FMAU)和声称具有抗病毒活性的中药,且提高/保护肝功能或改善/预防肝纤维化的药物;
34 13)需长期服用引起免疫抑制、或存在高风险的肾毒性或肝毒性、或影响肾脏排泄的药物,如,免疫抑制药物-强的松全身用药,霉酚酸酯,环孢菌素和抗代谢药(硫唑嘌呤等);肾毒性药物-两性霉素B,氨基糖苷类,膦甲酸;肝毒性药物-异烟肼;
35 14)患有任何非HBV原因引起的肝脏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血色素沉着症、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威尔逊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药物或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有效性或安全性判断者;
36 15)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5 年内存在恶性肿瘤(例外情况:手术切除且完全治愈的特定癌症[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等]或宫颈原位癌除外,可以入选)。目前正在评估潜在恶性肿瘤的受试者,不得进入本临床研究;
37 16)筛选时其它临床发现显示非HBV相关的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或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者;
38 17)丙肝抗体、丙肝核心抗原、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39 18)实体器官移植者;
40 19)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影响CYP3A4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41 20)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42 21)在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43 22)尿药筛阳性者;
44 23)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45 24)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牛俊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2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丁艳华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1 吉林大学第一医学伦理委员会临床试验与研究审批件 同意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