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试药员补偿17617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7617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考察空腹条件下单次口服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受试制剂,规格:200mg,按喹硫平计)与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参比制剂,规格:200mg,按喹硫平计)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两制剂在健康人体的生物等效性。次要目的:观察空腹条件下单次口服200mg受试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mg,按喹硫平计)和参比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mg,按喹硫平计)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考察空腹条件下单次口服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受试制剂,规格:200mg,按喹硫平计)与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参比制剂,规格:200mg,按喹硫平计)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两制剂在健康人体的生物等效性。次要目的:观察空腹条件下单次口服200mg受试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mg,按喹硫平计)和参比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mg,按喹硫平计)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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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2)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及临床试验相关规定完成试验者; |
3 | 3)性别:中国男性或女性; |
4 | 4)年龄:≥18周岁且≤50周岁; |
5 | 5)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18.6~28.5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
4、排除标准
1 | 1)对富马酸喹硫平或其他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 |
2 | 2)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
3 | 3)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
4 | 4)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
5 | 5)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
6 | 6)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7 | 7)有体位性低血压史者; |
8 | 8)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和/或肝功能(ALT、AST、胆红素)大于1.5×ULN,和/或尿酸大于1.2×ULN】; |
9 | 9)有乙肝、丙肝、艾滋病及梅毒病史和/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艾滋病(HIV)、梅毒抗体(TP)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
10 | 10)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mL者,和/或1个月内献血小板者; |
11 | 11)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
12 | 12)首次给药前4周内注射疫苗者; |
13 | 13)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恩替卡韦、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维拉帕米、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
14 | 14)有药物滥用史,和/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和/或习惯性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
15 | 15)尿药筛查阳性者; |
16 | 16)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
17 | 17)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
18 | 18)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
19 | 19)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有妊娠计划(包括捐精、捐卵)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
20 | 20)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
21 | 21)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机械操作的职业者; |
22 | 22)研究者评估依从性差者; |
23 | 23)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24 | 24)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结果阳性者; |
25 | 25)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
26 | 26)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
27 | 27)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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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人民医院 | 何小爱 | 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1 | 海口市人民医院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