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阿法替尼片受试者招募补偿金24613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3 ;
补贴 24613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的阿法替尼片(40mg/片)为受试制剂,原研厂家勃林格殷格翰生产的阿法替尼片(40mg/片)(商品名:GIOTRIF)为参比制剂,在空腹条件下给药,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性别:男性或女性健康受试者
2 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 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同一批受试者体重不宜悬殊过大
4 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4、排除标准
1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腹部B超检查、胸片、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 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HCV抗体、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呈阳性者
3 既往有过敏史,或已知对本品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4 有晕针晕血史或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5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6 患有结核病、心血管、血液系统、肝脏、肾脏、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以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7 研究首次给药前1年内曾接受外科手术者
8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9 既往患有眼表损害性疾病(如角膜穿孔、溃疡等)或有需要佩戴隐形眼镜者
10 试验前3个月至首次给药前48小时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者
11 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
12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3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4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45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5 在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16 在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葡萄柚成份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食物或饮料者
17 在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阿法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卡马西平、苯妥英,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8 毒品(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等)检测阳性者
19 酒精呼气阳性者
20 妊娠检查阳性或哺乳期妇女,或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卢洪洲 中国 上海 上海
1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16-12-22
2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1-20
3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3-24
4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