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注射用利普韦肽试药招聘补偿金9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9375元 |
1、试验目的
评价未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HIV感染者单次给予注射用利普韦肽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考察感染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获取药代动力学参数。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评价未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HIV感染者单次给予注射用利普韦肽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考察感染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获取药代动力学参数。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18-60周岁(含临界值),男女不限; |
2 |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为18.0-26.0(含临界值),男性体重应≥50kg,女性体重应≥45kg; |
3 | 已确诊为HIV-1感染者; |
4 | HIV病毒载量≥1000 copies/mL; |
5 | 筛选前2周内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
6 | 受试者应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处于急性感染期患者; |
2 | 确诊的艾滋病期患者; |
3 | 接受过抗病毒治疗和/或接种过HIV疫苗的患者; |
4 | HBsAg为( ),和/或抗HCV为( ); |
5 | 肝功能检查异常(谷丙转氨酶和/或谷草转氨酶>3ULN,或总胆红素>2ULN); |
6 | 肾小球滤过率<70mL/min/1.73m2,或肌酐≥ULN者; |
7 | 现患有较严重慢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神经及精神疾病; |
8 | 既往患过胰腺炎; |
9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和不能按要求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 |
10 |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药品成分过敏者; |
11 | 筛选前12个月内有嗜烟史者(平均每日吸烟数量≥5支); |
12 | 筛选前12个月内有酗酒史者(平均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50mL)或入组前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
13 |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入组前成瘾性物质检测呈阳性者; |
14 | 近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试验(中药除外); |
15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进入试验的其他因素。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 吴昊;王美霞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