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七台河TJ004309注射液临床试验招募补贴24775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I/I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21;已入组人数国内:54;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4775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价TJ004309单药及与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最大耐受剂量(MTD)及临床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1.评价TJ004309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药效动力学特征; 3.评价TJ004309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免疫原性; 4.评价TJ004309与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初步疗效(依据RECIST1.1评估标准)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免疫原性、初步疗效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I/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以上(包含18岁),男女均可
2 ECOG评分:0~1分
3 剂量递增阶段,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切除或已发生转移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化疗、靶向治疗等),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法的受试者
4 同步剂量扩展阶段:(将根据前期剂量递增的数据决定)
5 受试者至少有1个根据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6 预计生存期≥3个月
7 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中恢复至≤1级(除外脱发、2级神经毒性);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完全恢复
8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部分实验室指标符合下述标准: 1)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 2.5×ULN; 2)血清总胆红素≤ 1.5×ULN; 3)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 ×109/ L; 4)血小板≥100×109/ L,研究开始前28天内未接受过输血小板治疗; 5)血红蛋白≥ 9.0 g/dL,研究开始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6)血清肌酐≤ 1.5×ULN或肌酐清除率 ≥ 3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7)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在正常值范围;
9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10 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指没有进行过节育手术的男性或女性,以及没有绝经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最后一次给药后继续避孕6个月
11 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4、排除标准
1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2 既往接受过CAR-T细胞疗法
3 治疗开始前2周内或所接受治疗药物的五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
4 既往或目前存在两种或以上的原发肿瘤不能入组,除外已经治愈的原位癌和基底细胞癌。入选研究前合并有经过治疗稳定超过5年的其他肿瘤可以入组
5 治疗开始前12个月内接受过需要使用免疫调节药物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
6 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超过7天的皮质类固醇(每日10mg泼尼松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全身治疗(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或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超过10mg泼尼松当量)
7 治疗开始前2周内,曾经接受过临床试验(包括研究性疫苗)、侵入性的研究性医疗器械干预性调查研究治疗
8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严重创伤,或处于恢复期且经研究者判断将对试验造成影响,或在计划参加研究期间有手术安排
9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胸部放疗或扩大照射(定义为超过50%骨盆骨量或等效),或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
10 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且在开始试验给药之前2周内神经学不稳定或需要增加类固醇药物的剂量以控制CNS症状
11 活动性的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拷贝数高于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量检测高于正常值上限)
12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应阳性
13 存在无法控制的胸水、腹水、或心包积液
14 存在或既往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
15 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的高血压患者。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90mmHg (允许在研究开始之前调整治疗高血压药物,但是入组研究之前最新连续三次血压记录的平均值需≤150/90mmHg)
16 存在临床重大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定义的II~IV级心功能不全、充血性心力衰竭、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3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明显QT间期延长、3个月内发生脑梗塞,或6个月内接受过经皮冠状动脉成形术(PTCA)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17 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的深静脉血栓形成(治疗开始前超过2周未使用华法林抗凝可除外)
18 治疗开始前10天内接受过溶栓治疗(用于维持静脉导管除外)
19 任何需要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0 存在已知或怀疑不能够遵守研究方案的情况(例如,酗酒、药物依赖或心理障碍),或按照研究者的意见对于参与本研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受试者;或存在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并非其最佳选择(例如损害健康)或者影响、限制或混淆研究方案评估的病症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广东省人民医院 吴一龙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2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崔久嵬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3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剑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4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赵明芳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5 云南省肿瘤医院 江波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6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杜瀛瀛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7 苏北人民医院 汪步海 中国 江苏省 扬州市
8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刘安文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9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姚煜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1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董晓荣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11 河南省肿瘤医院 王慧娟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12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王彩莲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1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14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胡晓桦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1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褚倩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16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刘宝刚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17 辽宁省肿瘤医院 马锐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18 湖南省肿瘤医院 邬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19 广东省中医院 张海波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20 重庆市肿瘤医院 邹冬玲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21 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 何勇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22 湖北省肿瘤医院 胡艳萍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23 四川省肿瘤医院 姚文秀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24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林英城 中国 广东省 汕头市
25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吴令英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6 湖南省肿瘤医院 唐洁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27 湖北省肿瘤医院 黄奕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28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李贵玲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1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19-12-23
2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1-07
3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7-20
4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11-06
5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1-20
6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4-12
7 广东省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同意 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