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鹤岗HEC113995PA·H2O片招募受试者误工费16908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抑郁症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4;已入组人数国内:58;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58 ; |
补贴 | 16908元 |
1、试验目的
评价食物对HEC113995PA·H2O片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的影响; 评价HEC113995PA·H2O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多次口服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评价食物对HEC113995PA·H2O片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的影响; 评价HEC113995PA·H2O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多次口服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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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自愿参加试验,能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试验。 |
2 | 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育儿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3 | 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18-45岁(包括临界值),性别不限。 |
4 | 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8.0-28.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5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胸部X线(后前位)以及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4、排除标准
1 |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
2 | 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癫痫、双相障碍/躁狂、眼内压增高或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疾病病史者 |
3 | 已知对试验制剂及其任何成分或相关制剂有过敏史、过敏体质者。 |
4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或28天内服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 |
5 | 首次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含咖啡因、黄嘌呤、酒精、柚子类的食物或饮料者。 |
6 | 尿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和可卡因)阳性者。 |
7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21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 %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
8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10支者。 |
9 |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量>400 mL者。 |
10 | 计划接受器官移植或者已经进行过器官移植者。 |
11 | 哺乳期或妊娠期女性,或育龄妇女妊娠试验阳性者。 |
12 | 随机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接受过试验药物者。 |
13 |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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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 刘艳梅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1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2-26 |
2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