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比卡鲁胺片招募误工费28680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6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0 ;
补贴 28680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比卡鲁胺片为受试制剂,按照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规定,与AstraZeneca UK Limited生产的比卡鲁胺片(商品名:康士得®,参比制剂)进行空腹及餐后状态下人体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试验。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比卡鲁胺片和参比制剂(康士得®)比卡鲁胺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 健康男性受试者(临床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定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3 年龄≥18周岁;
4 男性体重≥50 kg,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5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4、排除标准
1 健康状况:有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运动系统、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类疾病和代谢异常等病史及有重要脏器疾病史者;
2 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比卡鲁胺片或其任何一种辅料过敏者;
3 试验前6个月接受过任何重大的外科手术,或试验期间接受外科手术者;
4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5 试验前6个月有酗酒史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高度白酒(酒精量40 %以上)43 mL,或葡萄酒(酒精量为12 %)147 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6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或在试验期间献血或献血液成分者;
7 有晕血、晕针史者;
8 试验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
9 对乳糖敏感、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或试验期间参加了任何药物或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服用了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西沙比利、西咪替丁、酮康唑、环孢菌素和钙通道阻滞剂、香豆素类抗凝剂药物者;
12 试验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药品或保健品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 男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后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非药物避孕)见附录;
15 服药前48小时及住院期间不能停止食用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食物或饮料者(例如葡萄柚等);
16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特异性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者;
17 酒精筛查呈阳性者,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食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8 毒品筛查呈阳性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9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洛阳市中心医院 朱韶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南省 洛阳市
1 洛阳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