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紫杉醇胶囊招募误工费18021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完成) |
适应症 | 乳腺癌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已入组人数国内:2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8021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向在研究 KX-ORAX-CN-007中完成了Oraxol治疗,获得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或病情稳定(SD),且希望继续治疗的患者提供进一步治疗,并进一步评估Oraxol在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进一步评估Oraxol 在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 向在研究 KX-ORAX-CN-007中完成了Oraxol治疗,获得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或病情稳定(SD),且希望继续治疗的患者提供进一步治疗,并进一步评估Oraxol在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进一步评估Oraxol 在乳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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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完成了研究KX-ORAX-CN-007,并在第16周时未发生疾病进展,希望继续Oraxol 治疗的乳腺癌患者 |
2 |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
3 | 愿意在所有治疗日给予Oraxol前6小时和给药后2小时空腹 |
4 | 患者必须为绝经后(停经 >12 个月 或 接受过绝育手术(即,子宫切除术和 或双侧卵巢切除术 或必须在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即,口服避孕药,功能节育器,双屏障避孕(带杀精子剂的避孕套 方法 并同意在接受末次分配的研究治疗后继续避孕 30 天 |
5 | 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18岁的女性 |
6 | 肿瘤科医师建议以80mg/m2静脉输注紫杉醇作为单药疗法治疗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
7 | 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可测量疾病(仅参加KX-ORAX-CN-007的骨病患者除外) |
8 | 血液学状况良好,证实不需要输血支持或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维持: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x 109/L ?血小板计数≥100x 109/L ?血红蛋白(Hgb)≥9g/dL |
9 | 肝功能良好: ?总胆红素≤1.5mg/dL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 x正常值上限(ULN)或≤5 x ULN(若存在肝转移) ?碱性磷酸酶(ALP)≤3x ULN或≤5x ULN(若存在骨转移) ?谷氨酰转移酶(GGT)<10 x ULN |
10 | 肾功能良好,血清肌酐≤1.5x ULN |
11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
12 | 预期寿命至少为3个月 |
13 |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筛选时和第1周给药前96个小时内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呈阴性 |
4、排除标准
1 | 尚未从与既往研究 KX ORAX CN 007 中 Oraxol 治疗相关的不可接受的毒性恢复 |
2 | 目前在接受其他用于治疗其恶性肿瘤的药物 |
3 | 妊娠或正在哺乳的妇女 |
4 | 在使用任何下列禁用药物:细胞色素 P450 CYP 3A4 的强效抑制剂(例如,酮康唑 或强效诱导剂(例如,利福平或圣约翰草 研究中开始给药前 2 周内); CYP2C8 强效抑制剂(例如,吉非贝齐 或强效诱导剂(例如,利福平 )(研究中开始给药前 2 周内); P gp 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在使用这些药物但在其他方面符合资格的患者,如在给药前 ≥1 周停药并至研究治疗结束保持不用,则有资格参与研究 ; 研究给药前 24 小时内使用一种低治疗指数,已知为一种 P gp 底物(例如,地高辛,达比加群 的口服药物) |
5 | 华法林的使用。在使用华法林,其他方面合格,并且研究者认为可采用低分子量肝素进行适当治疗的患者,在接受首次研究治疗前至少 7 天转换成低分子量肝素的前提下,可入组本项研究 |
6 | 未控制的间发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近6 个月内的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 心脏心律失常,需氧疗的慢性肺病,已知的出血性疾病 或会限制遵循研究要求的任何伴随疾病或社会情形 |
7 | 已知对研究药物组分发生变 态 性反应或不耐受 |
8 | 已知对造影剂发生变 态 性反应或不耐受 |
9 | 研究者认为不适于参与本项研究的患者 |
10 | 尚未从既往抗癌治疗或既往研究产品(IP)治疗中恢复至≤1级毒性 |
11 | 在距第一个研究给药日14天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的IP,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12 | 如果既往紫杉烷类药物(紫杉醇或多西他赛)对转移性疾病失败或在辅助化疗后一年内复发 |
13 | 无法吞服整粒研究药物或有临床显著吸收不良综合征的受试者 |
14 |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包括软脑膜累及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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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宋尔卫/姚和瑞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1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11-22 |
2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2-19 |
3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3-25 |
4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