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I)招募试药员补偿金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2941元 |
1、试验目的
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相关规定,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为受试制剂,以Patheon Puerto Rico,Inc.(Manati)(持证商:MSD Pharma (Singapore) Pte.Ltd)生产的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I)(商品名:捷诺达®)为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相关规定,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Ⅱ)为受试制剂,以Patheon Puerto Rico,Inc.(Manati)(持证商:MSD Pharma (Singapore) Pte.Ltd)生产的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I)(商品名:捷诺达®)为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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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60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性别(男或女性)比例适当; |
2 | 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3 | 所有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均同意从筛选期至试验结束后3月内无生育计划,自己及其伴侣采取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4 | 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本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5 | 能够依从研究方案完成试验; |
4、排除标准
1 | 对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或辅料中的任何成份过敏,或对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列汀类药物)有超敏反应史,或有其它药物或食物过敏史者; |
2 | 有低血糖病史,或空腹血糖异常者; |
3 | 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的急、慢性消化道疾病和肝、肾、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肺、肿瘤、免疫、血液或代谢紊乱等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或具有这些疾病的病史若参加试验将危害其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 |
4 | 筛查期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常规)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5 | 筛查期的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mmHg或>140mmHg,舒张压<60mmHg或>90mmHg,脉搏<50bpm或>100bpm,耳温超过35.4℃~37.6℃范围); |
6 | 筛查期的肌酐清除率≤50ml/min者,肌酐清除率计算Cockcroft-Gault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4×Scr (μmol/L)],肌酐清除率计算过程中应注意肌酐的单位,女性按计算结果×0.85; |
7 | 筛查期传染病筛查任意一项(艾滋病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阳性者; |
8 |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或试验期间尿药筛查为阳性者; |
9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 |
10 | 有酗酒史或中度饮酒者(中度饮酒的定义为每天饮酒超过3个单位,或每周饮酒超过21个单位,一瓶350ml的啤酒,120ml白酒,30ml烈酒或150ml葡萄酒定义为1个饮酒单位),或试验期间酒精呼气检查为阳性者; |
11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每杯200ml)者; |
12 | 服用研究药物前1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13 |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5支者; |
14 |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物或参与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给药者; |
15 |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400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16 |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疫苗者; |
17 | 服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 |
18 | 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服用过任何影响肝药酶活性的药物者; |
19 |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
20 | 服用研究药物前3天内吃过葡萄、柚子、火龙果、芒果等影响代谢酶的水果或相关产品者; |
21 | 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任何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可乐等; |
22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耐受标准餐食物等),或有吞咽困难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
23 | 采血困难者(如有晕针或晕血史); |
24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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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张晓梅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安徽 | 蚌埠 |
1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8-07-25 |
2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7-02 |
3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