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州来氟米特片临床招募工资4292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类风湿性关节炎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4292元
1、试验目的
本研究为在空腹条件下,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单剂量、单周期、平行的设计,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剂量口服来氟米特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 年龄18-45周岁,含18和45岁。
3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且19.0 kg/m2≤体重指数(BMI)≤26.0 kg/m2。
4 给药前既往病史、体格检查、心电图和胸片,无临床意义的异常。
5 给药前血常规、血生化和尿常规检查结果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在正常范围内,或研究医生认为无临床意义),其中谷丙转氨酶及肌酐需在正常范围内。
6 筛选和首次基线时,于坐位评估生命体征(收缩压、舒张压和脉率)应该在以下范围内(含边界值): - 体温(耳温)35.0 - 37.5℃ - 收缩压90 - 139mmHg - 舒张压50 - 89mmHg - 脉率50 -100次/分 如果生命体征超出了这些范围,研究者可以进行两次额外的检测,总计至多三次的连续评估,至少最后一次检测读数必须在上述范围之内,受试者才是合格的
7 女性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至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卵计划者;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及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计划者。
8 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
9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承诺遵守所有试验要求。


4、排除标准
1 对来氟米特或其类似物有过敏史。
2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过敏史者。
3 筛选前 90 天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4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呼吸、肝脏、肾脏、肠胃、免疫、血液、内分泌或神经系统方面的疾病或精神疾病(经研究医生判定)
5 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具有临床意义手术(经研究医生判定)或是近 5 年内曾接受胃肠道手术。
6 近 2 年内有过胃肠道梗阻、炎症性肠病、胆囊疾病、胰腺疾病、胃肠道疾病史
7 过去 2 年中患过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肾脏疾病及其他泌尿系统疾病。
8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已知或疑似的药物滥用史,或者在筛选时药物滥用检查结果呈阳性。
9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过去5年中有酒精成瘾或滥用史,或者在筛选时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呈阳性。
10 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梅毒特异性抗体(Syphilis)、艾滋病抗体( HIV-AG/AB)检测结果呈阳性。
11 女性受试者的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
12 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3 给药前28天内服用过已知会诱导或抑制肝脏药物代谢的任何药物。诱导剂举例:哌啶类、卡马西平、地塞米松和利福平。抑制剂举例: 西咪替丁、苯海拉明、氟伐他汀、美沙酮和雷尼替丁。
14 给药前 28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或者在第 1 周期给药前 21天内服用了非处方药物(不包括流感疫苗)。
15 近 3个月每天吸烟超过 5 支(包括尼古丁代替品)或同等量。
16 给药前2个月内捐献超过 250 mL 血液或第1周期给药前14天内捐献血浆(例如血浆除去法)。
1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晕血或片剂吞咽困难。
18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北京医院 李可欣 中国 北京 北京
1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