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头孢呋辛酯片受试者误工费7453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52 ; |
补贴 | 7453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这项研究设计旨在评估受试制剂伏乐新对比参比制剂西力欣(Zinacef)在空腹/餐后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 为满足描述目的,将评估其他药代动力学(PK)变量。作为安全性指标,将记录不良事件(AE)和生命体征(血压、呼吸、脉搏和体温)。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 这项研究设计旨在评估受试制剂伏乐新对比参比制剂西力欣(Zinacef)在空腹/餐后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 为满足描述目的,将评估其他药代动力学(PK)变量。作为安全性指标,将记录不良事件(AE)和生命体征(血压、呼吸、脉搏和体温)。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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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2 | 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3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未来三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4 | 年龄在 18~45 岁的男性或无生育计划的女性健康志愿者( 包括 18 岁和 45 岁)。 |
5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 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 身体质量指数( BMI) =体重(kg)/身高 2( m2), 身体质量指数在 19.0~24.0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6 | 健康状况: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
7 | 体格检查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4、排除标准
1 | 试验前三个月内有吸烟或使用烟草制品、尼古丁制品(贴剂、口香糖等)。 |
2 | 对头孢呋辛酯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 |
3 |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每周饮用 14 个单位的酒精: 1 单位=啤酒 285 mL,或烈酒 25 mL,或葡萄酒 100 mL)。 |
4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 400 mL)。 |
5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8 天内使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
6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8 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或使用了长效注射剂或植入剂。 |
7 | 在试验前 2 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8 |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
9 |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过研究药品。 |
10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并由研究者判断显示有临床意义。 |
11 |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并由研究者判断显示有临床意义。 |
12 | 采血困难者。 |
13 | 有高钾血症或血管水肿者。 |
14 | 舒张压<60 mmHg 或>90 mmHg、收缩压<90 mmHg 或>140 mmHg、 体温<35.5℃或>37.2℃、 脉搏<55 次/分或>100 次/分、呼吸<12 次/分或>20 次/分。 |
15 |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
16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测试结果阳性。 |
17 | 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以下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18 | 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 或艾滋病或梅毒螺旋体抗体筛选阳性。 |
19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
20 | 不同意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4 小时内不摄取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21 | 不同意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4 小时内不服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22 | 在试验期间需要驾驶汽车或操作复杂仪器的人员。 |
23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遵从研究要求的能力差,未必能完成或未必能遵守本试验要求的受试者。 |
24 | 酒精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三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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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章龙珍 | 中国 | 江苏 | 徐州 |
1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