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恩替卡韦片受试者补贴26147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转氨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36 ; |
补贴 | 26147元 |
1、试验目的
健康受试者空腹、口服单剂量受试制剂—恩替卡韦片与原研药—恩替卡韦片(商品名:博路定;参比制剂,美国百时美-施贵宝生产)后,测定血浆中恩替卡韦的浓度,研究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是生物等效性制剂。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健康受试者空腹、口服单剂量受试制剂—恩替卡韦片与原研药—恩替卡韦片(商品名:博路定;参比制剂,美国百时美-施贵宝生产)后,测定血浆中恩替卡韦的浓度,研究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是生物等效性制剂。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且女:男不低于 1:2; |
2 | 年龄≥18 岁; |
3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体重指数( BMI) 19-28kg/m2 [BMI=体重(kg)/身高(m)2](包括临界值); |
4 | 健康情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呼吸系统、神经系统以及精神异常、代谢异常等病史; |
5 | 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 |
6 | 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理解和遵守研究要求; |
7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经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异常(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 |
2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或呼吸系统、血液 学、免疫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3 | 既往有消化系统疾病或者有消化系统手术史(阑尾炎除外)影响药物吸收者; |
4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活动性肝炎者; |
5 | HIV 或 TP 抗体检查阳性者,丙型肝炎( HCV)抗原检测阳性者; |
6 | 每天吸烟大于 5 支者,怀疑或确有药物滥用病史, 3 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 2 个 单位( 1 单位=12 盎司或 360mL 啤酒, 5 盎司或 150mL 白酒, 1.5 盎司或 45mL 蒸馏酒) 或酒精测试阳性者; |
7 | 入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另一药物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药物; |
8 | 试验开始前两周内使用过任何其他药物; |
9 |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对恩替卡韦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 敏者; |
10 | 在试验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等于或超过 400 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三 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
11 | 怀孕或哺乳的女性,或有怀孕可能而没有采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的女性,或妊娠试验阳 性者及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其配偶计划六个月内生育者; |
12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
13 | 不能保证从服药前 48 小时到最后一次采血前禁烟并禁服西柚汁或任何含酒精和黄嘌呤 的食品和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 |
14 | 研究者判断该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认为该受试者参与本研究可能会造成伤害的其 他情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 王睿/梁蓓蓓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