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重组人血小板源生长因子凝胶临床试验工资18330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烧烫伤 |
试验分期 | I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51;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8330元 |
1、试验目的
评价试验药物在(浅/深)Ⅱ度烧伤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评价试验药物在(浅/深)Ⅱ度烧伤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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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18周岁~75周岁(含边界值)之间的男性及非孕期、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筛选期血妊娠试验呈阴性); |
2 | 烧伤后48小时内入院就诊; |
3 | 烧伤总面积≤30%,目标创面的烧伤深度符合浅Ⅱ度或深Ⅱ度; |
4 | 目标创面为孤立创面或可区分界限的创面且面积在20~400cm2 之间(含边界值)[目标创面不包括面部、眼部区域、耳朵、会阴及生殖器部位]; |
5 |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及女性受试者保证在治疗期间至治疗结束1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6 | 自愿参与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7 | 能够且愿意参加计划访视并遵循研究程序。 |
4、排除标准
1 | 化学性烧伤、电接触烧伤或入院时已有明显的感染症状的患者;多个创面时,烧伤深度为Ⅲ度的创面面积>3%体表面积;多个创面时,浅Ⅱ度或 深Ⅱ度目标创面邻近的创面烧伤深度为Ⅲ度且不便于进行分别治疗或包 扎; |
2 | 烧伤合并复合伤或休克、合并较重的吸入性损伤; |
3 | 过敏体质,有明确的药物或食物过敏史,尤其对本品及辅料中任何成份 过敏者; |
4 | 经研究者判断,合并任何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疾病: 筛选前有明确诊断的严重心脏病,比如不稳定心绞痛发作、心功能不全、心肌梗塞或 NYHA 心功能分级≥ 3级; 有慢性肾脏疾病,肾功能不全,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 (根据 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有明确的肝脏疾病,肝功能 ALT>2.5倍ULN,AST>2.5倍ULN;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7mmol/L,或随机血糖≥ 11.1mmol/L,糖化血红蛋白(HbA1c)≥ 8.0%; 免疫功能障碍患者,如 HIV 感染患者; |
5 | 可能引起创面不能正常愈合的相关皮肤疾病者; |
6 | 有精神疾患者以及无自知力、不能确切表达者; |
7 | 筛选期间目标创面使用生长因子类敷料的患者; |
8 | 最近三个月内参与过干预性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
9 | 依据既往或目前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确诊为肿瘤的患者; |
10 | 医生根据临床经验认为不适合入选的其他患者。 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Ccr(内生肌酐清除率),Scr(血肌酐)]: Ccr=[(140-年龄)×体重(kg)]/[72×Scr(mg/dl)]或 Ccr=[(140-年龄)×体重(kg)]/[0.818×Scr(umol/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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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吴军 | 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1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3-10-31 |
2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