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Encorafenib胶囊PF-07263896;LGX818;ONO-7702临床招募工资13427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既往未经治疗的转移性BRAF V600E 突变结直肠癌
试验分期 III期
年龄 16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30;国际:93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6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13427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基于无进展生存期(PFS)比较Encorafenib+西妥昔单抗(EC) [A组]与SOC(对照组[C组])的疗效 2)基PFS比EC + mFOLFOX6或EC + FOLFIRI(B组)与对照组的疗效 关键次要目的: 1)基于总生存期(OS)比较A组与对照组的疗效 2)基于OS比较B组与对照组的疗效 次要目的: 1)基于客观应答率(ORR)、应答持续时间(DOR)、PFS、下一线治疗后进展(PFS2)和至应答时间(TTR)比较A组与对照组的疗效,B组与对照组的疗效;基于OS、PFS、PFS2、ORR、DOR 和TTR比较A组与B组的疗效 2)确定EC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EC + mFOLFOX6或EC + FOLFIRI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3)比较患者报告结果(PRO)指标 4)评估A组和B组中Encorafenib 及其代谢物LHY746的谷浓度 5)在中国随机分组的受试者(A组)中分析Encorafenib及其代谢物LHY746的PK特征 6)确认肿瘤组织中的MSI状态 7)确定cfDNA基因变异与临床结果之间的相关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3、入选标准
1 (分子预筛) 在允许的所有国家/地区,知情同意/儿童同意时年龄 ≥ 16 岁的男性或女 性受试者。在不允许招募青少年的国家/地区或研究中心(例如德国),知情同意时年龄 ≥ 18 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 (分子预筛)体重 ≥ 40 kg
3 (分子预筛)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患有结直肠腺癌的受试者。
4 (分子预筛)有 IV 期转移性疾病证据的受试者。
5 (分子预筛)能够提供足够数量的代表性肿瘤样本用于 BRAF V600E 突变状态的中心检测。
6 (分子预筛)有能力签署知情同意/儿童同意,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ICD) 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7 符合所有分子预筛选入选标准的受试者。
8 愿意并且能够遵从预定的所有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生活方式注意 事项和其他研究程序的受试者。
9 肿瘤组织或血液(例如 ctDNA 基因检测)中存在 BRAF V600E 突变。可接受的情况包括: a. 筛选前任何时间使用肿瘤组织或血液进行当地实验室测定(仅限PCR 或基于NGS 的测定)。 b. 筛选期间仅使用肿瘤组织(而不是血液)进行的中心实验室测定。
10 研究者必须在随机化日期前获得足够的肿瘤组织(原发灶或转移灶,存档样本或新获取的样本),提交至中心实验室,用于确认BRAF V600E(FFPE 蜡块或至少 15 片未染色载玻片,要求切片为最近切割,厚度 4-5μm,并置于带正电荷载玻片上)。可分析组织切片少于15片的受试者也可视为合格,前提是申办方确定切片对于 BRAF V600E 突变状态中心检测是足够的。
11 既往未接受过转移性疾病全身治疗方案的受试者。
12 ECOG 体力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
13 必须有可测量的病灶。
14 筛选时具有充分骨髓功能,表现为以下特征: a. ANC ≥ 1.5 × 109 /L; b. 血小板 ≥ 100×109 /L; c. 血红蛋白 ≥ 9.0 g/dL(有或无输血情况下)。
15 筛选时具有充分的肝功能和肾功能,表现为以下特征: a. 血清总胆红素 ≤ 1.5 x ULN 且 1.5 x ULN。 注:非肝脏原因导致高胆红素血症(例如溶血、血肿)的受试者可以在 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并获得同意后入组。 b. ALT 和 AST ≤ 2.5 × ULN,或存在肝转移时 ≤5 × ULN。 c. 肾功能正常,定义为估计的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根据 Cockcroft Gault 公式,通过采集 24 小时尿液检测肌酐清除率确定,或通过当地机 构标准方法确定)。 d. 血电解质正常,定义为血清钾和镁水平在机构正常限制范围内。
16 能够吞服、体内留置并吸收口服药物。


4、排除标准
1 (分子预筛)可能增加研究参与的风险或(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 究的其他医学或精神状况,包括近期(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行为或实验室检查异常。
2 (分子预筛)已知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
3 (分子预筛) 软脑膜疾病。
4 (分子预筛)随机分组前 ≤ 12 个月内有需要医学干预(免疫调节或免疫抑制药物或手术) 的慢性炎症性肠病史
5 (分子预筛)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缺乏;如果氟尿嘧啶或卡培他滨的当地标签或当地指导原则建议, 应在开始治疗之前先取得当地检测结果。
6 (分子预筛)吉尔伯特综合征或已知纯合子UGT1A1*28/*28 或UGT1A1*6/*6 基因型或具有双杂合子UGT1A1*6/*28 基因型:如果决定在 B 组中使用 FOLFIRI,3 期部分将排除有吉尔伯特综合 征记录或具有已知纯合子 UGT1A1*28/*28 或 UGT1A1*6/*6 基因型或双 杂合子 UGT1A1*6/*28 基因型的所有受试者。 如果决定在 B 组中使用 mFOLFOX6,则有吉尔伯特综合征记录或具有已 知纯合子 UGT1A1*28/*28 或 UGT1A1*6/*6 基因型或双杂合子 UGT1A1*6/*28 基因型的受试者可以入组,但如果被随机分配至对照组,则药物选择不能接受 FOLFOXIRI。
7 直接参与研究执行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辉瑞员工,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8 RAS 突变型或 RAS 突变状态未知的结直肠腺癌。
9 当地确诊的 dMMR 或 MSI-H 结直肠癌(除非受试者由于已有医学状况而无法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或未知 MSI/MMR 状态。
10 胃肠道功能受损(例如,未受控制的恶心、呕吐或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 小肠切除)或可能显著改变口服研究药物吸收的疾病,或近期肠道功能变化 (提示当前或即将发生肠梗阻)。
11 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以下任一疾病: a. 随机化前 ≤ 6 个月曾出现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包括不稳 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术); b. 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分级 ≥ 2 级); c. 既往或当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未受控制的房颤或未受控 制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d. 随机化前 ≤ 12 周发生血栓栓塞或脑血管事件。例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脑血管意外、有血流动力学意义(即大面积或次大面积)的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 注:允许有未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的受试者入组,只要他们已经接受稳定剂量的抗凝血剂至少 4 周。 注:发生留置导管(包括 PICC 导管)或其他操作相关血栓栓塞事件的受试者可入组。 e. 三次连续心电图平均 QTcF 间期 ≥ 480 ms 或有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史。f. 先天性 LQTS。
12 有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的证据。
13 研究治疗干预开始前 2 周内出现活动性和未受控制的细菌或病毒感染的证据, 某些 HIV、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慢性感染除外。
14 HIV 阳性受试者不符合资格,除非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 稳定接受使用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方案; b. 不需要同时使用抗生素或抗真菌药物以预防机会性感染; c. CD4 计数 > 250 个细胞/mcL,且在基于 PCR 的标准检测中无法检测到 HIV 病毒载量。
15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 a. 活动性 HBV 感染定义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HBsAg(+)、HBV DNA > 200 IU/mL(105 拷贝/mL) HBsAg(+)、HBV DNA ≤ 200 IU/mL,ALT/AST 持续或间歇升高和/ 或肝脏活检显示慢性肝炎伴中度或重度坏死性炎症。 b. 活动性 HCV 感染定义为: HCV抗体阳性;并且存在 HCV RNA。
16 同时存在或进入研究前 2 年内存在既往其他恶性肿瘤,接受治愈性治疗的基 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前列腺上皮内肿瘤、宫颈原位癌、Bowen 病或 Gleason 评分 ≤ 6 的前列腺癌除外。经医学监查员审查和批准后,具有未列出的复发风 险低的其他经治愈性治疗的恶性肿瘤受试者也可被视为符合资格。
17 既往抗癌治疗导致的残留 CTCAE ≥ 2 级毒性,但 2 级脱发, 或 2 级神经病变除外。
18 筛选前接受过任何选择性 BRAF 抑制剂(例如,Encorafenib、达拉非尼、维 莫非尼、XL281/BMS-908662)或任何 EGFR 抑制剂(例如,西妥昔单抗、帕 尼单抗)的既往治疗。
19 研究治疗干预开始前 ≤ 1 周内使用属于 CYP3A4/5 中度或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的任何禁用药物(包括草药)、补剂或食物。
20 入组/随机化前 ≤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例如采用局部或全身麻醉的住院手术)或完成放射治疗,或接受过包括 > 30% 骨髓的放射治疗。
21 在本研究所用的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 30 天(或根据当地要求确定)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试验性产品(例如药物或疫苗)给药。
22 符合任何分子预筛选排除标准。
23 筛选期间有记录的临床疾病进展(例如体力状态、临床症状恶化或有临床意 义的实验室参数显示疾病恶化)或放射学影像疾病进展。
24 症状性脑转移。
25 具有已知的接受西妥昔单抗的禁忌症,包括表明无法耐受最大西妥昔单抗剂量 500 mg/m2 的超敏反应或毒性。
26 计划剂量下已知对研究干预药物的任何成分或其辅料敏感或存在禁忌症。
27 已知存在禁忌症,无法以计划剂量接受对照组的任何成分;请参阅当地最新 的当药品说明书(如适用)。
28 经阳性 β-hCG 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认的妊娠状态,或正在哺乳(泌乳期)。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北京肿瘤医院 沈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袁瑛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3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黄程辉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张俊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5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陈治宇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6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林小燕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7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刘自民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8 天津市人民医院 王华庆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9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李琦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10 北京医院 黄莹莹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1 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李云峰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12 山东省肿瘤医院 牛作兴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13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周爱萍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4 济南市中心医院 孙美丽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15 四川省肿瘤医院 金永东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16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李永强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17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吴世凯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8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孙国平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19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沈赞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0 河南省人民医院 周建炜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21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刘先领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22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高亚杰 中国 辽宁省 大连市
23 南京鼓楼医院 钱晓萍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24 安徽省肿瘤医院 何义富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25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雷建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26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王颖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1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8-03
2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