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注射用重组人PD-1抗体单纯疱疹病毒受试者招募误工费23011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头颈部癌症、肺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宫颈癌、膀胱癌、胰腺癌、肝癌等可进行瘤内注射、静脉滴注或胸/腹腔局部给药的恶性肿瘤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3011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术后 Ommaya 囊给药 rHSV-1-APD1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的 II 期临床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次要目的:评价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术后 Ommaya 囊给药 rHSV-1-APD1 的生物分布特征。评估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术后 Ommaya 囊给药 rHSV-1-APD1 的初步抗肿瘤疗效。 评估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术后 Ommaya 囊给药 rHSV-1-APD1 的抗肿瘤疗效 与药效学指标之间的关系。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评价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术后 Ommaya 囊给药 rHSV-1-APD1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的 II 期临床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次要目的:评价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术后 Ommaya 囊给药 rHSV-1-APD1 的生物分布特征。评估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术后 Ommaya 囊给药 rHSV-1-APD1 的初步抗肿瘤疗效。 评估晚期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术后 Ommaya 囊给药 rHSV-1-APD1 的抗肿瘤疗效 与药效学指标之间的关系。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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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
2 | 经标准治疗后第 1 次或第 2 次复发/进展的高级别脑胶质瘤(WHO III-IV) |
3 | 最大范围安全切除术后肿瘤切除程度≥80% |
4 | 手术后瘤腔内有 Ommaya 囊导管植入 |
5 | 肿瘤为单病灶且周围无软脑膜转移 |
6 | KPS≥60 分 |
7 | 预计生存时间≥3 个月 |
8 | 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a) ANC≥1.5×109/L,PLT≥ 90×109/L,Hb≥90 g/L(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b) TBIL≤1.5×ULN, ALT≤3×ULN, AST≤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ALT≤5×ULN,AST≤5×ULN); c) Cr≤1.5×ULN; d) APTT≤1.5×ULN, INR 或 PT≤1.5×ULN; |
9 | 入组前 5 天未接受类固醇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 5 天内类固醇治疗的使用剂量 稳定(5mg/日)或在减量过程中(需减量至 5mg/日) |
10 |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90 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 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11 | 自愿受试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5 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史(除了得到有效控制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 和其他在过去 5 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 |
2 | 累及脑干或有严重脑疝或脑疝发生风险的脑肿瘤患者 |
3 | 入组前经颅脑 CT 或 MRI 扫描发现有活动性出血 |
4 | 无法进行颅脑 MRI 检查者(比如安装有起搏器,不可取金属假牙,对 MRI 造影剂过敏等) |
5 | 已知的脑外转移; |
6 | 肿瘤切除后瘤腔与脑室有穿通者 |
7 | 需要接受抗病毒或抗菌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严重感染者 |
8 | 脑炎、多发性硬化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既往史 |
9 | 处于单纯疱疹病毒复发感染期,并存在相应的临床表现(如口唇疱疹、疱疹性角膜炎、疱疹性皮肤炎、生殖器疱疹等),或需要抗 HSV 治疗 |
10 |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 肝炎,抗体阳性且 HCV RNA 检测阳性 |
11 | 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仍需频繁抽取腹水 |
12 | 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未控制的心律失常、 QTc 间期≥480ms 等; b)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或搭桥、支架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 (NYHA 分级 III-Ⅳ级)、不稳定性心绞痛病史; c)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13 | 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严重的其他疾病,例如糖尿病、肝脏疾病、高血压、间质性肺 炎、肾脏衰竭、急性胰腺炎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
14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或治疗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内接受过 全身化疗(如化疗药物为亚硝基脲类和丝裂霉素 C,首次研究用药时间距末次化疗时间未满 6 周时需排除)、靶向治疗(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距离首次 使用研究药物未满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时需排除,以时间长者为准)、放疗、 免疫药物治疗等任何抗肿瘤治疗,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 周内使用过有抗肿瘤适应 症的中药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其他抗肿瘤治疗者 |
15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其他临床研 究药物者 |
16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 素-2、干扰素等 |
17 |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 14 天内和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注射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
18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 周内使用过抗 HSV 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昔洛韦、伐 昔洛韦、泛昔洛韦、更昔洛韦、膦甲酸钠、利巴韦林)或在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天内 使用过对 HSV 有一定作用的其他抗病毒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拉米夫定、齐多夫 定、恩曲他滨、替诺福韦、阿德福韦酯、依法韦伦、奈韦拉平、沙奎那韦、金刚烷 胺、恩夫韦地、马拉韦罗) |
19 | 有异体器官、骨髓移植或干细胞移植史的患者 |
20 | 既往曾接受过溶瘤病毒治疗 |
21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
22 |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irAE 等级≥3 级 |
23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色素沉 着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24 | 已知或怀疑对 YST-02 或对抗 HSV 药物(阿昔洛韦)过敏者 |
25 | 依从性差者 |
26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27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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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李文斌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