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AL58805片试药员补贴23966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血液肿瘤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3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3966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1、研究血液肿瘤患者单次和多次给予 AL58805 后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观测给药后人体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毒性的可逆程 度、毒性与剂量关系。2、初步研究分析 AL58805 片在血液肿瘤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次要目的:1、根据 I 期耐受性试验和药代动力学结果为 II 期临床试验推荐合适的给药剂量 和方案;2、初步评估 AL58805 在血液肿瘤患者中的疗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 18 周岁以上,性别不限;
2 ECOG 体能状态必须为 0~2 分;
3 预期寿命≥12 周;
4 疾病复发,缺少标准治疗方案;或者常规标准方法治疗后失败(包括疾病进 展或者毒性不耐受);
5 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霍奇金淋巴瘤,具体类型如下:成熟 T 细胞淋 巴瘤包括外周 T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 )、血管免疫母细胞 T 细胞淋巴瘤(AITL)、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成熟 B 细胞淋巴瘤 包括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细胞淋巴瘤(CLL/SLL)、套细胞淋巴瘤(MCL)、滤泡性淋巴瘤(FL)、边缘区淋巴瘤(MZL)、淋巴浆细胞淋巴瘤/华氏巨 球蛋白血症(LPL/WM)和弥漫大 B 细胞性淋巴瘤(DLBCL);
6 对于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需提供病理报告、血清免疫固定电泳报告 等结果,经由主要研究者审阅后确认入组;
7 具有可测量病灶(对于 TLPD、SLL、MCL、FL、DLBCL,要求淋巴结病灶 任一长径﹥1.5cm 或结外病灶任一长径﹥1.0cm;对于 CLL,外周血白血病细 胞≥5.0×10∧9/L;对于 WM,IgM﹥2×ULN);
8 符合治疗指征: CLL/SLL:符合 IWCLL 2008 指南的治疗指征要求,详见附录二; ? WM:符合 7th IWWM 治疗推荐指南的治疗指征研究,详见附录三;
9 骨髓功能基本正常(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 G-CSF、未使用药物纠 正),包括: ANC≥1.0×10∧9/L(受试者伴骨髓侵润者则需≥0.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受试者伴骨髓侵润者则需≥50×10∧9/L);Hgb≥8.0g/dL(受试者伴骨髓侵润者则需≥7.0g/dL);
10 肾功能基本正常,包括:血清肌酐≤1.5×ULN 或估计肌酐清除率≥60mL/min(按实地测量中心的计 算标准);
11 肝功能基本正常:血清总胆红素≤1.5×ULN(如受试者患有 Gilbert 综合征或有肿瘤继发性的 改变影响到肝脏,则≤3.0×ULN); 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2.5×ULN(≤5.0×ULN,如果 有肿瘤继发性的改变影响到肝脏); 碱性磷酸酶(ALP) ≤2.5×ULN(≤5×ULN,发生骨转移时);
12 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1.0g/L;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ULN+10S;凝血酶原时间(PT)≤ULN+3S;
13 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 7 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 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90 天内采用高效方 法避孕。对于伴侣为有怀孕可能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 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90 天内采用高效方法避孕;
14 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既往放、化疗的毒副反应恢复至≤1级或转归至基线值或 被判定不可逆(脱发和≤2级神经毒性除外);
15 受试者亲自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并标明签名日期,以示受试者已经充分知晓本 临床试验与其相关的所有情况;
16 受试者愿意而且能够遵守访视时间安排、给药计划、实验室检查以及其它的 临床试验步骤。


4、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2 伴有淋巴瘤中枢神经系统浸润;
3 首剂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曾接受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
4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 靶向治疗、中药或其它临床研究治疗);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 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泼尼松﹥30mg)抗肿瘤治疗;
5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华法林或维生素K拮抗剂等 抗凝治疗,或存在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
6 既往或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 肺功能严重受损等;
7 病毒学检查:HBsAg 阳性;HBcAb 阳性且 HBV-DNA 检测≥检测上限;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检测正常值上限;HIV 抗体阳性;
8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 2 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
9 进入研究前 6 个月内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明显的心脏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Ⅲ或Ⅳ级心衰)、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明显的心电图异 常,如任何级别的房颤,Ⅱ度Ⅱ型房室传导阻滞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或 QTcF 间期(3 次均值)﹥470msec(女性)或﹥450msec(男性);其他的尚未得 到控制的症状性心律失常;
10 进入研究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1 进入研究时存在其他恶性肿瘤史(已经治愈的原位宫颈癌,皮肤癌除外;获 得完全缓解﹥5 年的乳腺癌、黑色素瘤除外);
12 受试者无法吞咽,或有处于活跃状态的胃肠道炎症、慢性腹泻、已知的憩室 病或曾接受胃切除术或胃束带。但曾接受质子泵抑制剂治疗的胃食管反流病 是允许的;
13 既往患有慢性胰腺炎或其他胰腺疾病;
14 孕妇,哺乳期妇女,准备怀孕的妇女;
15 受试者有其他严重/重度急性或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包括近期(过去 1 年内) 或当前的自杀意念或行为,或有可能会增加参与研究或试验用药品管理相关 风险、可能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干扰研究者判断的实验室异常;
16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可能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 他的严重疾病或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伴有其他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 或试验资料及样品收集的家庭或社会等因素。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 齐军元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