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CYH33试药员招聘补偿2154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154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食物对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单次口服CYH33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影响。 次要目的: 评价食物对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单次口服CYH33安全性的影响。 评价CYH33药效动力学生物标志物的变化。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 评价食物对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单次口服CYH33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影响。 次要目的: 评价食物对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单次口服CYH33安全性的影响。 评价CYH33药效动力学生物标志物的变化。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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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包含18和45周岁)的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 |
2 | 体重≥50.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0~26.00 kg/m2之间。 |
3 | 受试者或其伴侣在参加试验期间(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完成末次访视)及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能够采取适当且有效的避孕措施并避免捐献精子。 |
4 |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以及风险等信息。 |
5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临床试验的各项要求。 |
4、排除标准
1 | 已知患有恶性肿瘤或精神疾病。 |
2 | 已知患有急/慢性支气管痉挛(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等)、肺纤维化、肺结核等影响呼吸功能疾病。 |
3 | 有糖尿病和/或胰腺炎病史。 |
4 | 已知患有严重皮肤病或有相关病史。 |
5 | 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阑尾炎手术、脱肛手术除外)。 |
6 | 空腹血糖(FPG)>正常值上限,糖耐量试验(OGTT) 2小时血糖≥正常值上限,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正常值上限(满足其中任意一条)。 |
7 | 患有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皮疹等),有全身型过敏反应的病史,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或对同类药物过敏者。 |
8 | 有证据表明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疾病,以及已知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疾病。 |
9 | 通过心电图(ECG)获得的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QTcF)男性>450 ms,或其它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 |
10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非阴性。 |
11 | 给药前48 h内食用过影响肝药酶CYP3A4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等)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红牛等)。 |
12 | 给药前48 h内食用过影响羧酸酯酶的食物或饮料(如酒精等)。 |
13 | 1周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药(包括维生素和中草药类补药等,含维生素类饮料除外)。 |
14 | 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或受试者末次接受处方药至CYH33首次给药时间间隔小于5个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 |
15 | 3个月内每天吸烟≥5支或者在整个研究期间不能禁烟者。 |
16 | 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或筛选期/基线期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
17 | 筛选检查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期/基线期尿液药物滥用筛查试验阳性。 |
18 | 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300 mL。 |
19 | 3个月内参与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包括药物和器械等临床试验)。 |
20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不适宜参加该临床研究的情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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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李雪宁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1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