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骨化三醇胶丸受试者误工费18986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1. 绝经后骨质疏松;2. 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患者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3. 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4. 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5. 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6. 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7. 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6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0 ;
补贴 18986元
1、试验目的
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骨化三醇胶丸(海尼威,规格:0.25 μg)与参比制剂骨化三醇胶丸(罗盖全;规格:0.25 μ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试验目的:研究受试制剂骨化三醇胶丸(海尼威,规格:0.25 μg)和参比制剂骨化三醇胶丸(罗盖全,规格:0.25 μ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 年龄为18~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
5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 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符合上述全部条件者,才可入选。


4、排除标准
1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2 过敏体质,或对本药组分及其类似物过敏者;
3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
4 在入住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6 在入住前30天内使用了任何影响肝酶活性的药物;
7 在入住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8 在入住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9 在入住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在入住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1 经临床医师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12 筛选时肌酐清除率<80 mL/min;
13 甲状腺和甲状旁腺功能异常以及维生素D、钙磷代谢异常尤其是可能出现高血钙者;
14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初筛阳性;
15 在入住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6 在入住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7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8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19 不能长时间耐受黄光灯或者无自然光环境者;
20 一次不能吞服多个或较大片剂/胶囊者;
2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3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4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不得入选。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 范金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1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1-16
2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