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托伐普坦片临床招募补贴22515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1、低钠血症: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清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8;已入组人数国内:78;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78 ;
补贴 22515元
1、试验目的
本研究以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托伐普坦片(30mg)为受试制剂,原研厂家Otsuka America Pharmaceutical, Inc.生产的托伐普坦片(30mg,商品名:SAMSCA®)为参比制剂,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 性别: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且入选的受试者应有适当的性别比例;
3 年龄:18周岁以上的健康受试者(包括边界值);
4 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5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4、排除标准
1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了研究药物者;
2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胸部CT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或体格检查有黄疸者;
3 不存在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肝脏、肾脏、内分泌、代谢、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感染、恶性肿瘤、精神异常等重大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或目前正有排尿困难(例如前列腺肥大或排尿疾患)者;或对口渴不能感知或不能对口渴产生正常反应者;
4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阑尾炎手术除外);
5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或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短效避孕药者;
6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托伐普坦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抑制剂酮康唑、克拉霉素、伊曲康唑、泰利霉素、沙奎那韦、尼非那韦、利托那韦、奈法唑酮、红霉素、氟康唑、阿瑞匹坦、地尔硫卓、维拉帕米等,P糖蛋白抑制剂及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巴比妥类药物、苯妥英、卡马西平、贯叶连翘等);
7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8 研究首次用药前毒品检测阳性或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等)者;
9 对托伐普坦及其相关化合物和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失血≥4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1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者;
12 研究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类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饮酒者;
13 既往长期(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入组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14 研究首次用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成份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5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或对乳糖不耐受等)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7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或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8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郭风雪 中国 河北省 邢台市
1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