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HS234片试药员补偿27305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ER+/Her2-晚期乳腺癌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7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3;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7305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HS234片在ER+/Her2-晚期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HS234片在晚期乳腺癌患者中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次要目的:探索HS234片的Ⅱ期推荐剂量,探索HS234片在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乳腺癌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病人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愿意并能够遵守临床访视和研究相关的程序,理解研究程序且已签署知情同意;
2 年龄18-70岁(含届值);
3 绝经妇女;如为绝经前妇女,必须在研究治疗前至少28天开始接受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治疗,并且在试验期间同意继续接受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治疗;
4 生育期女性必须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两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进行避孕,临床试验期间不得母乳喂养,受试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5 经组织学或者细胞学确认的ER+/HER2-乳腺癌。
6 治疗失败的转移性或者局部晚期乳腺癌;
7 入组前接受过一线内分泌治疗且进展的患者;
8 首次用药前2周内,ECOG≤1分;
9 预计生存期≥12周;
10 有充足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 骨髓:白细胞计数(WBC)≥4.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2.0×109/L,血小板≥100×109/L,以及血红蛋白≥10 g/dL; ? 肝脏:血清中白蛋白≥3.0 g/dL;胆红素≤1.5×ULN(upper limit of normal,ULN),ALT和AST≤1.5×ULN; ? 肾脏:肌酐清除率(CrCl) ≥60 mL/min/1.73m2; 心脏: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LVEF)≥50%;


4、排除标准
1 既往使用过同类药物(雌激素受体降解剂)出现过敏反应者;
2 存在内脏危象注2,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使用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3 仅具有乳腺癌成骨性骨转移病灶;
4 合并严重的疾病,包括: a) 活动期心脏疾病(纽约心脏协会分级III-IV 级); b)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按美国糖尿病学会ADA 2018指南:糖尿病血糖控制诊疗标准); c) 严重感染(严重感染和感染性休克治疗指南(2012):当全身性感染并发一个以上器官功能障碍时,称为严重感染); d) 精神病(包括医疗记录有抑郁发作、双向情感障碍(I或II)、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焦虑等级3级以上者); e) 脑原发病灶或转移灶; f) 未控制的高血压(大于150/100 mmHg); HIV抗原或抗体阳性;HCV抗体和HCV-RNA均为阳性;HBV表面抗原和HBV核心抗体均为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DNA滴度检测>1×103 IU/ml;
5 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尚未恢复(严重等级NCI-CTCAE 5.0分级>1级);
6 对于既往治疗,本研究首次用药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的间隔<6周;接受细胞毒性药物、任何其他抗癌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放疗或手术<4周(小的姑息治疗须同申办方商议后决定);
7 受试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酒精滥用或吸毒史;
8 患者患有维生素D缺乏症或受试者患有软骨病、成骨不全症或Paget’s病;
9 受试者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之一(如:无法吞咽药物,或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
10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徐兵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 同意 2019-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