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 18.2单克隆抗体注射液AB011注射液招募受试者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中) |
适应症 | CLDN18.2表达阳性的实体瘤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1-103;已入组人数国内:2;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4241元 |
1、试验目的
评价AB011注射液单次和多次给药对表达CLDN18.2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2期推荐剂量(RP2D)。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评价AB011注射液单次和多次给药对表达CLDN18.2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2期推荐剂量(RP2D)。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检测单位:科济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上海)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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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在18 ~ 80 周岁,性别不限; |
2 | 单药阶段: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没有条件接受标准治疗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AB011单药剂量递增优先入选胃癌/食道胃结合部癌或胰腺癌患者;AB011单药剂量扩展入选胃癌/食道胃结合部癌或胰腺癌患者 联合治疗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胃癌/食道胃结合部癌或胰腺癌患者(接受新辅助治疗或术后辅助治疗的患者,需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未出现肿瘤进展或肿瘤复发) |
3 | 肿瘤组织样本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定表达CLDN18.2(AB011单药剂量扩展试验需要满足CLDN18.2表达强度至少++,且表达的肿瘤细胞百分比至少40%); |
4 | 单药阶段:AB011单药剂量递增要求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AB011单药剂量扩展要求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ECIST 1.1版; 联合治疗阶段:根据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
5 | ECOG体力评分0-1分; |
6 |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
7 | 各器官功能状态良好: 有足够的肝肾功能,满足一定条件的血液系统及凝血功能; |
8 |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9 | 患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单药阶段: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
2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3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
4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
5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 |
6 |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7 |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
8 | 有免疫缺陷病史; |
9 | 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若HBeAg阳性或HBV DNA高于检测下限; |
10 |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丙型肝炎抗体阳性,HCV-RNA低于检测下限允许入组); |
11 | 患有间质性肺病者或经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肺功能检查异常; |
12 | 既往接受过任何靶向CLDN18.2治疗; |
13 |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
14 |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消化道出血的高风险因素; |
15 | 需要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
16 |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17 |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
18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19 |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
20 | 联合治疗阶段:胃癌/食管胃结合部癌患者对卡培他滨、奥沙利铂方案可能使用的其他药物或任何成分有过敏、不耐受、禁忌或其他不适宜应用的情况(如已知的二氢嘧啶脱氢酶活性完全缺乏等);胰腺癌受试者对吉西他滨、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方案可能使用的其他药物或任何成分有过敏、不耐受、禁忌或其他不适宜应用的情况 |
21 | 联合治疗阶段:若患者已接受了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癌/食道胃结合部癌或胰腺癌的放疗等局部治疗,除非治疗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已完成。患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14天接受周围骨转移的姑息放疗治疗并已从所有急性毒性中恢复,则可以入组 |
22 | 联合治疗阶段:胃癌/食道胃结合部癌患者已知患有≥2级的外周感觉神经病变,除非深部肌腱反射缺失是唯一的神经异常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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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东方医院 | 李进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潘宏铭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3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罗素霞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4 |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徐农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5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刘天舒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6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曾珊、秦群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7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沈琳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8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秦艳茹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9 | 临沂市肿瘤医院 | 石建华 | 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1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2-04 |
2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1-22 |
3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05-22 |
4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6-15 |
5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11-30 |
6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3-19 |
7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5-12 |
8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8-03 |
9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