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HSK21542注射液临床试验招聘补贴15546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完成) |
适应症 | 尿毒症瘙痒 |
试验分期 | I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30;已入组人数国内:131;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5546元 |
1、试验目的
1. 主要目的:1.评价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一周内多次静脉给药的安全性(第一阶段)。 2. 评价与安慰剂相比,HSK21542注射液治疗血液透析受试者中度或中度以上瘙痒的有效性,探索III期临床研究的最佳剂量和给药方案(第二阶段)。 次要目的:1.考察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一周内多次静脉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PK)(第一阶段)。2. 评价HSK21542注射液在伴有中度或中度以上瘙痒的血液透析受试者中一周内多次静脉给药的有效性(第一阶段);3. 评价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泌乳素水平与药物暴露量的相关性(第一阶段)。4.评价HSK21542注射液治疗血液透析受试者中度或中度以上瘙痒的安全性和PK特征(第二阶段);5. 考察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治疗12周后停药2周内的疗效持续情况(第二阶段);6. 评估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治疗12周后停药2周内的躯体依赖性(第二阶段);7. 考察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治疗12周后炎性生物标志物和甲状旁腺激素(全段)相对于基线的变化(第二阶段)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1. 主要目的:1.评价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一周内多次静脉给药的安全性(第一阶段)。 2. 评价与安慰剂相比,HSK21542注射液治疗血液透析受试者中度或中度以上瘙痒的有效性,探索III期临床研究的最佳剂量和给药方案(第二阶段)。 次要目的:1.考察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一周内多次静脉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PK)(第一阶段)。2. 评价HSK21542注射液在伴有中度或中度以上瘙痒的血液透析受试者中一周内多次静脉给药的有效性(第一阶段);3. 评价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泌乳素水平与药物暴露量的相关性(第一阶段)。4.评价HSK21542注射液治疗血液透析受试者中度或中度以上瘙痒的安全性和PK特征(第二阶段);5. 考察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治疗12周后停药2周内的疗效持续情况(第二阶段);6. 评估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治疗12周后停药2周内的躯体依赖性(第二阶段);7. 考察HSK21542注射液在血液透析受试者中治疗12周后炎性生物标志物和甲状旁腺激素(全段)相对于基线的变化(第二阶段)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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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受试者在研究相关的任何程序开始前自愿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了解本次试验的目的和意义,并愿意遵守试验方案;(第一阶段) |
2 |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男性或女性;(第一阶段) |
3 | 筛选期干体重≥50.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6.0~30.0kg/m2范围内(含临界值);(第一阶段) |
4 | 终末期肾病患者,筛选期前每周接受3次血液透析(含血液透析滤过)且至少3个月;(第一阶段) |
5 | 筛选期前3个月内在不同的透析日中,至少有两次单室尿素清除指数(sp Kt/V,计算公式见附录7)≥1.2,或至少有两次尿素下降率(URR)≥65%,或有一次sp Kt/V≥1.2且有一次URR≥65%;(第一阶段) |
6 | 男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在性交过程中使用避孕套;女性受试者绝经后至少一年,或永久绝育(如输卵管闭塞、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或育龄女性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例如口服避孕药、避孕套、避孕膜等。(第一阶段) |
7 | 受试者在研究相关的任何程序开始前自愿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了解本次试验的目的和意义,并愿意遵守试验方案;(第二阶段) |
8 |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男性或女性;(第二阶段) |
9 | 筛选期干体重为45.0~135.0kg(含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6.0~30.0kg/m2范围内(含临界值);(第二阶段) |
10 | 终末期肾病患者,筛选期前每周接受3次血液透析(含血液透析滤过)且至少3个月;(第二阶段) |
11 | 给药前6个月内在不同的透析日中,至少有两次单室尿素清除指数(sp Kt/V,计算公式见附录7)≥1.2,或至少有两次尿素下降率(URR)≥65%,或有一次sp Kt/V≥1.2且有一次URR≥65%;(第二阶段) |
12 | 从导入期开始到第1天(包括随机化前),至少已完成5次最严重瘙痒强度NRS量表评估,并满足基线瘙痒强度≥4(定义为从导入期开始到第1天评估的所有非缺失得分的平均值。从0~10 即从无瘙痒~最严重的瘙痒);(第二阶段) |
13 | 男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在性交过程中使用避孕套;女性受试者绝经后至少一年,或永久绝育(如输卵管闭塞、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或育龄女性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例如口服避孕药、避孕套、避孕膜等。(第二阶段) |
4、排除标准
1 | 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肾移植和/或甲状旁腺切除手术;(第一阶段) |
2 | 对阿片类有过敏史,如荨麻疹(备注:与阿片使用相关的副作用如便秘、恶心不作为本研究的排除标准);(第一阶段) |
3 | 筛选前一周内使用过阿片类药物,或研究期间不能避免使用试验药物以外的阿片类药物;(第一阶段) |
4 | 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接受了临床试验的药物或者医疗器械治疗);(第一阶段) |
5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血液灌流;(第一阶段) |
6 |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第一阶段) |
7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摄入的酒精量超过15g(15g酒精相当于450ml啤酒或150ml葡萄酒或50ml低度白酒);(第一阶段) |
8 | 研究期间不能服从统一饮食安排及不能避免摄入咖啡或茶;(第一阶段) |
9 | 筛选期平卧位上肢血压:收缩压< 90mmHg,或舒张压< 60mmHg,或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第一阶段) |
10 | 筛选期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III级;或筛选期经确认为心电图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包括QTcF≥480ms;(第一阶段) |
11 | 筛选期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或总胆红素高于正常值的上限 (ULN)1.5倍;(第一阶段) |
12 | 筛选期血钠>155mmol/L;(第一阶段) |
13 | 筛选期血红蛋白<80g/L;(第一阶段) |
14 | 筛选期传染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阳性;(第一阶段) |
15 | 筛选期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经研究者判定为重大手术);(第一阶段) |
16 | 筛选前1个月内失血总量≥200ml,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第一阶段) |
17 |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第一阶段) |
18 | 经研究医生判定,任何有可能加大试验风险、影响受试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生理或者心理疾病或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a. 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认知障碍(例如痴呆); b. 筛选前3个月内任何其他相关的急性或慢性神经、精神疾病(例如脑病、昏迷、谵妄); c. 恶性肿瘤患者(包括已治愈无复发的恶性肿瘤)。(第一阶段) |
19 | 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肾移植和/或甲状旁腺切除手术;(第二阶段) |
20 | 对阿片类有过敏史,如荨麻疹(备注:与阿片使用相关的副作用如便秘、恶心不作为本研究的排除标准);(第二阶段) |
21 | 筛选前7天内使用过阿片类药物,或研究期间必须使用试验药物以外的阿片类药物;(第二阶段) |
22 | 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接受了临床试验的药物或者医疗器械治疗);(第二阶段) |
23 |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血液灌流;(第二阶段) |
24 | 筛选期平卧位上肢血压:收缩压< 90mmHg,或舒张压< 60mmHg,或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第二阶段) |
25 | 筛选期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高于正常值的上限(ULN)2.5倍,或总胆红素高于正常值的上限 (ULN)2倍;(第二阶段) |
26 | 筛选期血钠>155mmol/L;(第二阶段) |
27 | 筛选期血红蛋白<80g/L;(第二阶段) |
28 | 筛选期传染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阳性;(第二阶段) |
29 | 瘙痒可能或肯定不是由ESRD或其并发症引起的(例如,伴有瘙痒性皮肤病或胆汁淤积性肝病的患者将被排除在外);(第二阶段) |
30 | 筛选前7天内接受过抗组胺药物(口服、静脉注射或局部使用)、全身或局部用皮质类固醇(耳用或眼用制剂除外)、物理光疗(紫外线)或研究期间不能避免接受上述治疗;(第二阶段) |
31 | 筛选前使用过加巴喷丁、普瑞巴林、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且在5个药物半衰期内或研究期间不能避免使用;(第二阶段) |
32 | 筛选前14天内开始接受可能影响止痒疗效判断的药物或改变了其治疗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抗精神病药、镇静催眠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抗焦虑药或三环抗抑郁药,或研究期间必须改变其治疗方案;(第二阶段) |
33 |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第二阶段) |
34 | 经研究医生判定,任何有可能加大试验风险、影响受试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生理或者心理疾病或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a. 仅有局限于手掌的局部瘙痒; b. 仅在透析期间有瘙痒; c. 筛选前12个月内已知或怀疑的酒精、麻醉品或其他药物滥用史或药物依赖史; d. 严重的收缩或舒张性心力衰竭(例如,NYHA 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e. 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认知障碍(例如痴呆); f. 筛选前3个月内任何其他相关的急性或慢性神经、精神疾病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例如脑病、昏迷、谵妄); g. 恶性肿瘤患者,但不包括:可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第二阶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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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严瑞 | 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2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刘必成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3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关天俊 | 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4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赵占正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5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周莉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6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陈钦开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7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徐岩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8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许辉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9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孙东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吴潮清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11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 王保兴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12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姚丽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3 | 上海长征医院 | 梅长林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1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7-24 |
2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