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非洛地平缓释片试药员补偿3003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BE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不限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6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0 ;
补贴 3003元
1、试验目的
本试验旨在研究单次空腹口服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非洛地平缓释片(5 mg)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非洛地平缓释片(波依定®,5 mg)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中药动学参数 Cmax、AUC0-、t AUC0-∞,评价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BE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
2 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 19~26 kg/m2 之间(含边界值);
3 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问诊)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 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 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已知的主动脉瓣狭窄、严重出血倾向、半乳糖 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症、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者;
2 (问诊)目前正患有牙龈炎或牙周炎者;
3 (问诊)试验前三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者;
4 (问诊)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5 (问诊)试验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6 (问诊)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7 (问诊)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8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9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者;
10 (问诊)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1 (问诊)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2 (问诊)试验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问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 (问诊)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6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7 (问诊)嗜烟者或试验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
18 (问诊)酗酒者或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 (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
19 (问诊)滥用药物者或试验前 3 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 1 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20 (问诊)试验前 7 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21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
23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长沙市中心医院 高利臣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1 长沙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