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HSK21542注射液临床试验误工费11913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腹部腔镜手术受试者术后疼痛
试验分期 I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20;已入组人数国内:124;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124 ;
补贴 11913元
1、试验目的
第一阶段:评估HSK21542注射液用于择期全身麻醉下行腹部腔镜手术受试者术后镇痛的安全性、耐受性,结合药效学及药代动力学(PK)特征,推荐第II阶段研究用药剂量及给药频率。 第二阶段:初步评估HSK21542注射液用于择期全身麻醉下行腹部腔镜手术受试者术后镇痛的有效性、安全性、连续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18≤年龄≤70周岁,性别不限;
2 美国麻醉医师学会(ASA)分级I-II级;
3 18 kg/m2≤BMI≤40 kg/m2;
4 择期全身麻醉下行腹部腔镜手术的受试者,预计手术持续时间在1-5h(包括1和5h);
5 同意参加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既往有阿片类药物过敏史者,如荨麻疹等,或对方案规定的术中麻醉药物过敏者
2 筛选前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 1) 心血管病史:未控制的高血压[未经降压药治疗收缩压(SBP)≥170mmHg和/或舒张压(DBP)≥105mmHg,或经降压药治疗后SBP>160mmHg和/或DBP>100mmHg]、动脉瘤、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阿-斯(Adams-stokes)综合征、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级、严重的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心包积液、急性心肌缺血、不稳定心绞痛、筛选前近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过缓史、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包括使用起搏器者); 2) 呼吸系统病史: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发作、严重气道狭窄、咽喉部肿物、(支)气管食管瘘或气道撕裂病史、筛选前近2周内发生严重呼吸道感染; 3) 神经和精神系统病史:颅脑损伤、可能存在惊厥、颅内高压、脑动脉瘤、脑血管意外病史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精神错乱、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认知功能障碍病史等;抑郁,焦虑,癫痫病史等;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且研究者判断会影响术后疼痛评估者;
3 筛选期有以下呼吸道管理风险: 1) 哮喘急性发作; 2)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者; 3) 有恶性高热病史或家族史; 4) 有气管插管失败经历者; 5)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困难气道(如:改良马氏评分≥III级);
4 筛选期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1) 随机距离末次使用阿片类或非阿片类(如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每日剂量>100mg)、吲哚美辛、双氯芬酸、帕瑞昔布钠等非甾体类抗炎药)镇痛药的时间短于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或药物疗效持续时间(以最长时间计算);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因任何原因连续使用阿片类镇痛药超过10天; 3) 随机前14天内使用半衰期不明确的影响镇痛效果的药物,或随机前使用影响镇痛效果的药物,且末次使用时间距离随机时间短于5个半衰期(以实际药物说明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镇静催眠药(苯二氮卓类(三唑仑、安定、咪达唑仑等)、非苯二氮卓类(唑吡坦、佐匹克隆、扎来普隆等))、镇静麻醉药(七氟烷、麻醉乙醚、氧化亚氮、硫喷妥钠、氯胺酮、依托咪酯等)、糖皮质激素(盐酸地塞米松、甲基强的松龙等)、抗癫痫(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等)、抗焦虑药(氯氮卓、地西泮等)、抗抑郁药(丙咪嗪、阿米替林等),以及具有镇痛、镇静作用的中草药或中成药等; 4) 预计随机前14天至随访期结束需要使用具有抗肿瘤作用的药物及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药物、靶向药及中草药等。 5) 随机距离末次使用利尿剂及含利尿剂成分的复方药物的时间短于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或药物疗效持续时间(以最长时间计算);
5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指标达到如下标准之一且复查确认者: 1) 白细胞计数< 3.0×109/L; 2) 血小板计数< 80×109/L; 3) 血红蛋白<70 g/L; 4) 凝血酶原时间> 1.5×ULN; 5)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 6) 谷丙转氨酶和/或谷草转氨酶>2×ULN; 7) 总胆红素> 1.5×ULN; 8) 血肌酐>1.5×ULN; 9) 空腹血糖≥11.1 mmol/L;
6 筛选期非吸氧状态下,脉搏氧饱和度<92%;
7 筛选期病毒学检测丙型肝炎抗体(HCVAb)、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阳性;
8 筛选期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和/或酗酒史,酗酒即每日平均饮酒>2单位酒精(1单位=360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
9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400 mL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研究者(定义为接受试验药物或者安慰剂);
11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男性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避孕;或在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
12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其他不宜参加此临床研究因素的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严敏 中国 浙江 杭州
2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陈向东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3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麻春海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4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王东信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5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杨建军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6 柳州市人民医院 吴惊雷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7 河南省人民医院 张加强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8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胡啸玲 中国 湖南省 衡阳市
9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徐红萌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10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郭曲练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11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王志萍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12 四川省人民医院 杨孟昌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13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朱昭琼 中国 贵州省 遵义市
1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3-03
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4-22
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5-26
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6-24
5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7-10
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8-18
7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