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硝苯地平缓释片临床试验招募补偿金24695元

试药状态 主动暂停(根据该品种空腹BE试验结果未能与参比制剂体内等效。 经考虑,我司决定定中止该品种餐后条件BE试验。)
适应症 高血压;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或生物利用度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0 ;
补贴 24695元
1、试验目的
评价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硝苯地平缓释片和Bayer Pharma AG生产的硝苯地平控释片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的生物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或生物利用度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为≥18周岁,且≤45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
3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含19.0和26.0kg/m2)[BMI=体重/身高2];
4 受试者无其他心血管、消化、泌尿、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和神经等系统的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感染性疾病筛查)、酒精呼气试验、药物滥用筛查、12导联心电图、胸部X线DR正位片检查等,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以及妊娠试验检查结果为阴性的女性受试者;
6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及最后一次服用试验药物后28天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见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7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4、排除标准
1 对任何药物,以及任何本试验药物组分有过敏史,或曾出现过敏史或/和过敏性体质的受试者;
2 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或经临床医生判断血压较低不适宜参加该试验者;
3 有偏头痛、紧张性头痛病史者;
4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5 既往曾因服用硝苯地平或同类药物,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受试者;
6 既往有肠梗阻病史,或曾行直肠结肠切除后回肠造口术的受试者;
7 有吞咽困难或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怀疑为胃食管返流的受试者;
8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9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0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90mmHg≤收缩压≤139mmHg,60mmHg≤舒张压≤89mmHg,20mmHg≤脉压差≤60mmHg,60次/分≤脉搏≤100次/分,35.5℃≤体温≤37.3℃,12次/分≤呼吸≤20次/分,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激素替代疗法者;
1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注射或植入任何药物者;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服用影响肝代谢的药物,如:CYP2C19和/或CYP3A4抑制剂(如克拉霉素、伏立康唑)、CYP2C19和/或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和贯叶金丝桃(St. John’s wort)者;
1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药(包括中草药、保健品、食物补充剂,或维生素等)的受试者;
15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的受试者(包括口服药物、注射药物、外用药物、植入剂等);
16 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疫苗接种的受试者;
17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任何原因导致的饮食模式异常(如节食或暴饮暴食等);
18 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食用过如葡萄柚等任何柚子类水果,或含有柚子成分的食品或饮品的受试者;
19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150 mL葡萄酒),或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的受试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首次给药前72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所有烟草类产品的受试者;
2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大于8杯,1杯=250ml),或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等),或试验期间不能按要求停止饮用上述饮品的受试者;
22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既往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如胃大部切除术、小肠切除术、肝切除术、肾切除等)的受试者;
23 筛选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献血,包括献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以及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的受试者;
24 筛选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并接受给药/治疗的受试者;
2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的受试者;
26 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筛选期前两周有无保护性行为,或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27 既往有滥用药物史,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四氢大麻酚酸、吗啡、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氯胺酮、可卡因);
28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牛海涛,曹玉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1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