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HSK3486乳状注射液试药招聘补贴8311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成人诊疗程序镇静/麻醉,成人全麻诱导以及成人ICU镇静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9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 ;
补贴 8311元
1、试验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在接受单剂量静脉注射[14C]HSK3486后的物质平衡情况和生物转化途径,以评估HSK3486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整体特征及安全性,为药物的合理使用提供参考。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中国健康男性,年龄18-49周岁(含边界值);
2 体重: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体重不低于50kg,入组受试者体重最轻与最重者相差不超过10kg;
3 生命体征:血压介于90-140/60-90mmHg 之间;心率或脉搏介于60-99次/分之间;体温(耳温)介于35.5-37.1℃之间;呼吸频率介于12-24次/分;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呼吸空气时≥96%(包括边界值);
4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粪便常规+隐血、血凝常规正常,或虽异常但经研究者判断为无临床意义;
5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所有试验流程。


4、排除标准
1 经筛选期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X-胸片及气道评价等检查,发现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包括气道评估属于改良的马氏评分(Mallampati)为IV级;或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抗体阳性者任一检查结果阳性的受试者;
2 用药史: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或筛选前72h内使用过丙泊酚、其他镇静/麻醉药物和/或阿片类镇痛药或含镇痛药成分的复方制剂者;或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除避孕药、扑热息痛、口服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局部非处方的外用制剂外的任何处方药物、中草药、非处方药或食物补充剂,如维生素、钙补充剂;除非主要研究者(PI)和申办方共同认为所用药物对本试验安全性和物质平衡研究结果没有影响方可入组;
3 既往病史及现病史:A.曾患有任何严重的疾病史,或研究者认为目前受试者伴随其他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疾病或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精神及代谢等各方面;B. 既往有或现患心血管疾病史,包括:心力衰竭、缺血性心脏病、QT延长综合征、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等;或有阿-斯综合征(Adams-Stokes 综合征)家族史或QT延长综合征家族史者;或QTcF间期≥450ms(按Fridericia’s公式校正);C. 既往有或现患呼吸系统疾病,包括:阻塞性肺疾病、哮喘或筛选前 3 个月内出现需治疗的支气管痉挛史;或筛选前1周内患上急性呼吸道感染,且有明显的发热、喘息、鼻塞和咳嗽等症状者; D. 既往有或现患胃肠道疾病,包括:胃食管反流、痔疮或伴有便血的肛周疾病、习惯性便秘或腹泻、肠易激综合征、炎症性肠病等;E. 筛选期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其中,重大手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显著出血风险、延长全身麻醉期、或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的手术者;F. 过敏体质者,包括:对HSK3486 乳状注射液辅料(大豆油、甘油、甘油三脂、蛋黄卵磷脂、油酸钠和氢氧化钠)过敏,或有其他药物过敏史(包括麻醉药品),或者有其他过敏性疾病者,例如:对任何食物成分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4 酗酒或筛选期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筛选期酒精呼气阳性;
5 筛选期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者,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或有吸烟引起呼吸道刺激症状者;
6 长期滥用药物或筛选期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期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丙胺类、苯环己哌啶等);或有任何显示长期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的迹象(如失眠、焦虑等);或筛选期尿液(毒品)检测阳性;
7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或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8 从事需长期暴露于放射性条件下的工作者;或者试验前1年内有显著放射性暴露(≥2次胸/腹部CT,或≥3次其他各类X射线检查);或者参加过放射性药物标记试验者;
9 试验期间及完成试验后1年内有生育计划者,或者不同意试验期间及试验完成后1年内受试者及其配偶应该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者(包括:采取避孕套、避孕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宫内节育器、口服或者注射用的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
10 筛选期前1个月内接受输血者或曾有过失血或献血≥200 mL者,或试验前7天内献血浆或者血浆置换;
11 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有其他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因素。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缪丽燕 中国 江苏 苏州
1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1-08
2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