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LM-102注射液临床试验招募工资7136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CLDN18.2阳性的晚期实体瘤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65;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7136元
1、试验目的
评估LM-102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II期推荐剂量(RP2D)和/或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检测单位:上海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参与者,并在任何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18-75周岁(包括边界值)的男性或女性;
3 I期剂量递增阶段: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且缺乏标准治疗方案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方案的复发或难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或未经治疗的晚期目标瘤肿;II期剂量扩展阶段: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CLDN18.2阳性受试者,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且缺乏标准治疗方案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方案的复发或难治性目标瘤种或未经治疗的晚期目标瘤肿;
4 根据RECIST v1.1标准,I期剂量递增阶段至少有1个可评估的病灶、II期剂量扩展阶段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
5 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体力状态评分(附录6)为0~1分,且首次给药前2周内无恶化;
6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
7 首次给药前7天内,必须满足以下器官功能和骨髓储备的要求:骨髓储备:血小板(PLT) ≥ 90 ×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计数(ANC) ≥ 1.5 × 109/L,血红蛋白 ≥ 9 g/dL(14天内未接受过EPO、G-CSF或GM-CSF等辅助手段治疗,且至少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凝血功能:INR ≤ 1.5,APTT ≤ 1.5 × ULN;肝功能:胆红素 ≤ 1.5 × ULN(直接胆红素正常的Gilbert综合症可以入组),AST和ALT ≤ 2.5 × ULN(如有肝转移,则AST、ALT ≤ 5 × ULN),白蛋白 ≥ 2.5 g/dL;肾功能:血清肌酐 ≤ 1.5 × ULN或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心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 50%;女性QT间期(QTcF) ≤ 470 ms,男性 ≤ 450 ms;
8 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4、排除标准
1 妊娠检查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育龄女性;
2 对类似产品或辅料过敏或超敏者;
3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其他研究药物或参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4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5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介入治疗(不包括肿瘤活检、穿刺等)者;
6 曾经接受过针对CLDN18.2靶点的单抗治疗或ADC治疗,且不耐受治疗者;
7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任何活疫苗(例如,针对传染性疾病的疫苗,如流感疫苗、水痘疫苗或新冠肺炎等);
8 既往有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发生过药物导致的间质性肺病/肺炎;
9 正在使用抗凝剂、维生素K拮抗剂者或肝素治疗者,可接受预防剂量;
10 已知首次给药前28天内出现胃出口梗阻、持续性反复呕吐或无法控制的/严重的消化道出血或溃疡者;
11 无法口服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吞咽困难、短肠综合征等;
12 已知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者;
13 控制不良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水;
14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1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v5.0等级评价 ≤ 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如脱发、外周神经毒性、放疗导致的长期毒性等 ≤ 2级毒性除外);
16 控制不良的肿瘤相关疼痛。对于需要镇痛药治疗的,在参加研究前必须接受稳定剂量的治疗。入组前应对适合姑息性放疗(例如,骨转移或导致神经损伤的转移)的有症状病灶进行治疗;
17 无法控制或有严重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需要抗生素治疗;
18 既往免疫缺陷病史,包括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有异基因骨髓移植史,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19 HIV感染,活动性HBV或HCV感染者;
20 在整个研究期间及最后一次使用LM-102后至少6个月内不愿意使用适当避孕方法的男性和女性(如同时使用杀精剂、屏障性避孕药和/或宫内避孕药等);
21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疾病或障碍者;
22 患有可能需要其他治疗的活动性恶性肿瘤者,或在入组前2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者;
23 研究者判断不适于参与此研究的其他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刘天舒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艳桥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蒋海萍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1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修改后同意 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