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试药员补偿金26091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成人中到重度疼痛。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6091元 |
1、试验目的
在非癌性疼痛患者中评价: 1、多次口服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的稳态药代动力学特征; 2、多次口服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的蓄积情况; 3、多次口服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在非癌性疼痛患者中评价: 1、多次口服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的稳态药代动力学特征; 2、多次口服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的蓄积情况; 3、多次口服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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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2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3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前14天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并保证筛选前14天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1个月内的性生活中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非药物性避孕措施,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1个月后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的性生活中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避孕措施; |
4 | 年龄为18~65周岁具有非癌性疼痛病史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和65周岁); |
5 | 未接受镇痛药时,采用数字疼痛量表(NRS)评估过去24小时内的平均疼痛评分应≤4。疼痛病症至少在筛选期前7天内保持稳定,并且预测在整个研究期间保持稳定; |
6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排除标准
1 | 临床上对任何阿片类、纳曲酮、纳洛酮或相关化合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品及其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
2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 |
3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及实验室相关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结果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患者;尤其是肝功能异常或肾功能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患者; |
4 | 有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消化道溃疡和/或胃肠道出血、梗阻等)或胃肠道狭窄,且经研究者评估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吸收或转运的患者; |
5 | 有下述疾病或相关病史的患者: --有胆道疾病、胆囊炎、胰腺炎、前列腺肥大、甲状腺功能障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或尿道狭窄病史者; --有麻痹性肠梗阻、急腹症、或需进行腹部手术者; --有呼吸抑制、肺源性心脏病或慢性支气管哮喘者; --有癫痫发作或有颅内压增高、脑部肿瘤、有症状的头部外伤病史者; --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任何病因引起的频发恶心或呕吐史; |
6 | 改良马氏评分>II级; |
7 |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苯二氮卓类和其他镇静剂/催眠药,抗焦虑药,镇静剂,肌肉松弛药,全身麻醉药,抗精神病药,其他阿片类药物(包括混合激动剂/拮抗剂和部分激动剂阿片类镇痛药)的患者; |
8 |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 |
9 |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曲坦类,5-HT3受体拮抗剂,影响5-羟色胺神经递质系统的药物(如米氮平、曲唑酮、曲马多)的患者; |
10 |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利尿剂和抗胆碱能药物的患者; |
11 |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抑制剂(如红霉素、酮康唑、孕二烯炔酮等)或CYP3A4诱导剂(如糖皮质激素、巴比妥类、利福平等);或任何细胞色素P450 2D6(CYP2D6)抑制剂(如氟西汀、奎尼丁、利托那韦等)或CYP2D6诱导剂(如地塞米松、利福平、格鲁米特等);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有外科手术史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 |
13 | 筛选前30天参加过其他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药者; |
14 | 女性志愿者在筛选期或临床试验中正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15 |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
16 | 有酗酒史/嗜烟史的患者: --酗酒:试验前6个月,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嗜烟: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
17 |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 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18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含巧克力、或富含嘌呤的食物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
19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20 | 在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 |
21 | 在试验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
22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
23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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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赵卉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1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