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普瑞巴林缓释片试药员补偿金21171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所伴有的神经性疼痛(DPNP)和带状疱疹后神经痛(PHN)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1171元 |
1、试验目的
比较空腹单次给药条件下,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普瑞巴林缓释片(规格:330mg,受试制剂)与Pf Prism CV持证的普瑞巴林缓释片(商品名:LYRICA®CR,规格:330mg,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通过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的统计分析,评价两者是否生物等效。通过观察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指标,评价普瑞巴林缓释片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比较空腹单次给药条件下,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普瑞巴林缓释片(规格:330mg,受试制剂)与Pf Prism CV持证的普瑞巴林缓释片(商品名:LYRICA®CR,规格:330mg,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通过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的统计分析,评价两者是否生物等效。通过观察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指标,评价普瑞巴林缓释片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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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包括边界值)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
2 | 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BMI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者(包括边界值); |
3 | 对试验内容、过程、获益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充分了解; |
4 | 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 |
5 | (5)受试者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2 |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药动学过程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系统、肝脏系统、肾脏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如炎症性胃肠炎、胃食管反流、胃肠道或直肠出血史;胰腺损伤或胰腺炎病史;较大的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或肠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等)、血液系统、代谢异常、神经系统、精神病学、免疫系统及呼吸系统等既往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经研究者判断对本研究有影响者; |
3 | 有眩晕发作史的受试者; |
4 |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普瑞巴林)及本品任何辅料或类似物过敏者;或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及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花粉过敏)者; |
5 | 半乳糖不耐受、原发性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
6 | 在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其他物质(如槟榔)依赖者,尿液毒品筛查阳性者。 |
7 | 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保健品或草药者; |
8 | 试验前3个月内注射过疫苗者; |
9 | 酗酒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酒精呼气值大于0者; |
10 |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超过5支(包括尼古丁替代产品)或等量的烟草制品,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烟者,尼古丁检测阳性者; |
11 |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
13 | 静脉采血困难,不能忍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
14 | 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5 | 给药前3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16 | 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期出血除外); |
17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者; |
18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者; |
19 | 有肌酐清除率低于60ml/min; |
20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试验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育龄女性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受试者(或其伴侣)在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试验期间不同意使用非药物措施进行避孕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
21 |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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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 陈效友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 郝晓花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意见 | 修改后同意 | 2021-01-28 |
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审批书 | 同意 | 2021-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