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LZM012)受试者补贴290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强制性脊柱炎
试验分期 I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4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9054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 XKH004 治疗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AS)的初步疗效,以及剂量和疗效的关系; 次要目的: 评价 XKH004 在活动性 AS 患者中的安全性;评价 XKH004 对活动性 AS 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作用;考察 XKH004 在活动性 AS 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1. 18-60 岁之间(包括 18 岁、60 岁),性别不限;
2 2.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知情同意书上的要求;
3 3. 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
4 4. 符合 1984 年纽约修订的 AS 的诊断标准,且满足以下所有标准: 1) Bath 强直性脊柱炎病情活动指数(BASDAI)≥4,且慢性腰背痛≥4(患者背痛强度评估问题 1)(NRS 评分); 2) 随机前至少使用一种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而症状未缓解或药物不耐受或存在药物禁忌症,即随机前使用 1 种 NSAIDs 治疗≥4 周或随机前使用≥2 种 NSAIDs 治疗,每种 NSAIDs 治疗≥2 周,症状未缓解或药物不耐受(注:不含治疗<2 周不耐受的情况);
5 5. 对于服用 NSAIDs 或口服糖皮质类激素的患者,随机前 2 周及整个研究期间应保持稳定剂量,每日口服糖皮质类激素剂量≤10 mg 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类似物;
6 6. 对于合并使用甲氨蝶呤(MTX)、来氟米特(LEF)、柳氮磺胺吡啶、羟氯喹的患者:随机前至少 12 周就开始服用 MTX [≤25 mg/周]或 LEF [≤20 mg/d 或平均日剂量 20 mg/d(若并非每天给药)]或柳氮磺胺吡啶[≤3 g/ 天]或羟氯喹[≤400 mg/天]且剂量和给药途径在随机分配前已至少稳定 8 周的受试者可以在研究期间维持剂量继续服用。强烈建议服用 MTX 的受试者也服用叶酸补充剂;
7 7. 对于既往使用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的患者:使用 TNFα抑制剂的受试者对至少 12 周批准剂量的治疗反应不足,或对治疗不耐受;
8 8. 同意在试验期间以及试验结束后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 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 5。


4、排除标准
1 1. 孕妇或哺乳妇女;
2 2. 对本研究药物成分或辅料过敏者,对生物制剂药物过敏者或本身是过敏体质者;
3 3.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4 4. 筛选前 2 个月接种过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或研究期间有计划接种活疫苗、减毒活疫苗者。随机用药前 1 周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者;
5 5. 受试者已知患有结核(TB)感染,有获得性 TB 感染高风险,或目前患非结核分枝杆菌(NTMB)感染或有 NTMB 感染史。 若潜伏性结核病(LTB)结核菌感染 T 细胞斑点试验[T-SPOT]呈阳性, 并由结核病专家确诊为潜伏性结核病。受试者在接受至少 4 周适当的 LTB 感 染治疗后在首次注射前未发生相关肝毒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保持≤正常上限的 3 倍[ULN]),那么可重新入选筛选一次。受试者既往患有涉及任意器官系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在根据世界卫生组 织(WHO)/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治疗指南进行充分治疗后咨询结核病专家得出已完全康复的情况除外;
6 6. 12 导联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和/或伴有相关症状的患者(需由研究者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以入组);
7 7. 存在以下疾病或疾病史: 1) 脊柱完全强直者或骶髂关节完全融合者; 2) 筛选时有 AS 以外其他控制不佳的活动性炎症性疾病,包括活动性炎症性肠病、银屑病、葡萄膜炎(需考察筛选前 6 周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3) 恶性肿瘤或淋巴组织增生疾病史; 4) 不稳定的心脏、肺、肾脏、肝脏、神经、内分泌、胃肠道、代谢性或血液系统疾病,或异常的实验室检测值,研究者判断参与研究会使患者处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 5) 心脑血管疾病:中度至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 III 或IV 级)、随机前 3 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死、心绞痛、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短暂脑缺血发作或行经皮冠状动脉腔内血管成形术及冠状动脉搭桥术; 6) 筛选前 2 个月内或既往反复发作带状疱疹或单纯疱疹病史者; 7) 存在精神疾病; 8) 筛选前 1 个月内存在活动性感染的证据,包括急慢性感染以及局部感染,如败血症、脓肿、蜂窝组织炎及机会性真菌(如念珠菌)感染(可由研究医生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判断); 9) 筛选前 6 个月内接受过或试验期间计划进行大型手术(包括脊柱手术或关节手术)者; 10) 患有中、重度抑郁症,即筛选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评分≥15。随机前治疗抑郁症药物已稳定使用 8 周。
8 8. 正在服用或有以下用药史: 1) 随机前 8 周服用甲氨蝶呤、来氟米特、柳氮磺胺吡啶或羟氯喹剂量不稳定(剂量稳定指服药期间剂量不变); 2) 随机前 8 周至整个研究期间合并使用除甲氨蝶呤、来氟米特、柳氮磺胺吡啶、阿普斯特或羟氯喹以外的传统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物(DMARDs); 3) 随机前 2 周内服用强效阿片类镇痛药(如美沙酮、氢吗啡酮或吗啡) 者; 4) 随机前 8 周内服用 Janus 激酶(JAK)抑制剂(如托法替布、乌帕替尼)者; 5) 在任何时间接受超过 1 种TNFα 抑制剂和/或超过 2 种非TNFα 生物反应调节剂或任何 IL-17 生物反应调节剂的受试者不得入选本研究;关于生物制剂的类别及相应时间限制请参见下表(其他未列出的生物制剂类别按5 个药物半衰期进行洗脱); TNFα 抑制剂及其仿制药: 英夫利西单抗(IFX)、戈利木单抗(GOL)、培塞利珠单抗(CZP)、阿达木单抗(ADA) 随机前 12 周 依那西普(ETN) 随机前 4 周 其他生物制剂: 阿巴西普、阿法塞特、依法利珠单抗、Guselkumab、Sarilumab、Sirukumab、托珠单抗其他正在开发用于靶向 IL-6 或 IL-6R 的制剂 随机前 12 周 乌司奴单抗 随机前 24 周 Tildrakizumab 随机前 4 个月 Risankizumab 随机前 5 个月 Briakinumab 随机前 6 个月 利妥昔单抗(包括生物仿制药)、奥美珠单抗 随机前 12 个月 抗 IL-17 治疗: Bimekizumab、司库奇尤单抗、依奇珠单抗及其他 任何暴露史 6) 随机前 4 周内通过肌肉、静脉、关节囊内注射皮质类固醇进行治疗, 或随机前 8 周内关节腔内使用透明质酸(如玻璃酸钠注射液)者; 7)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含雷公藤、青藤碱、白芍总苷的中成药或中药制剂者;
9 9. 筛选或基线检查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1) 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筛选阳性,由研究者结合快速梅毒血清反应素试验(RPR)结果自行判断)、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阳性者; 有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证据或检测呈阳性的受试者不得入选本研究。乙型肝炎(HBV)检测呈阳性被定义为: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HBsAg+); 注:如筛选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HBsAg-),抗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HBcAb+),则需要加做 HBV-DNA 定量检查,如定量>正常值,则排除在外。 丙型肝炎(HCV)检测呈阳性被定义为: -丙型肝炎抗体(抗 HCVAb)阳性,和 -通过 HCV-RNA 确认试验检出阳性(例如,HCV 聚合酶链反应); 2)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或总胆红素>2 倍正常值上限(ULN); 3) 肌酐清除率≤60 ml/min(计算公式为[(140-年龄)×体重(kg)]/[0.818× 肌酐(μmol/L ),女性按计算结果乘以 0.85); 4) 血常规: a) 血红蛋白(男性)<10.0 g/dL(100.0 g/L),或(女性)<9.0 g/dL (90.0 g/L); b) 白细胞总数<3.0×10 9/L; c) 中性粒细胞数<1.5×10 9/L; d) 血小板计数<90×10 9/L;
10 10. 研究者因为任何原因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长征医院 徐沪济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姜振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3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孙凌云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4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李志军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5 萍乡市人民医院 胡建康 中国 江西省 萍乡市
6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厉小梅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7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罗卉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8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李鸿斌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9 北京医院 程永静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0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陈永涛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1 上海长征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1-08-02
2 上海长征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