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招募补贴20384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局部复发或转移性、进展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与依维莫司联用,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血管内皮生长因子靶向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与帕博利珠单抗联用,用于治疗非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或错配修复缺陷的晚期子宫内膜癌患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6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0 ; |
补贴 | 20384元 |
1、试验目的
研究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规格:10mg;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Lenvima®,规格:10mg;Patheon Inc.生产)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研究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规格:10mg;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Lenvima®,规格:10mg;Patheon Inc.生产)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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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健康成年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 |
2 | 男性体重至少50kg,女性体重至少45kg,体重指数在18.5~27.9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
3 | 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4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4、排除标准
1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如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或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类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2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12导联心电图、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和体格检查等; |
3 |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4 | 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对甲磺酸仑伐替尼及其赋形剂类有过敏史者; |
5 | 有晕针或晕血病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6 | 有吞咽困难或不能接受统一饮食,或由研究者判断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等者; |
7 |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仑伐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包括CYP3A4、P-gp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阿司咪唑、特非那定、西沙必利、匹莫齐特、苄普地尔、麦角生物碱(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酮康唑、伊曲康唑、胺碘酮、克拉霉素、环孢素、奎尼丁、维拉帕米、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贯叶金丝桃等); |
8 | 研究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
9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
10 |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每周期给药前48h至该周期完成血样采集停止摄入含酒精的制品者;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每周期给药前24h至该周期完成血样采集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2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日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不同意每周期给药前48h至该周期完成血样采集停止摄入过任何富含黄嘌呤成分(如咖啡因、茶碱、可可碱等)的饮料或食物,或葡萄柚(西柚)及其制品者; |
13 | 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
14 | 筛选前3个月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15 |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包括捐精、捐卵)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避孕)者; |
16 | 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物或者参加药物临床试验; |
17 | 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1个月内献血小板者; |
18 | 不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至试验结束(包括非在院期)停止剧烈运动者; |
19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者其它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20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结果阳性者; |
21 |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
22 |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23 | 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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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 | 候杰 | 中国 | 山东省 | 淄博市 |
2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 | 王宏 | 中国 | 山东省 | 淄博市 |
1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05-30 |
2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