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QL007片临床试验招聘补偿金7588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慢性乙型肝炎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24 ;
补贴 7588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高脂饮食对单剂量口服QL-007 片的药代动力学影响。 次要目的:评价高脂饮食对单剂量口服QL-007 片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其他说明: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45 周岁(含两端值)健康志愿者,男女不限;
2 体重指数范围在18~26Kg/m2(含两端值),且体重在45Kg 及以上;
3 充分了解本试验的目的和要求,志愿受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妊娠、哺乳期妇女,或有生育能力且筛选期妊娠检测阳性者;
2 筛选时的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腹部B 超等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3 脂肪肝及酒精性肝损害;实验室检查或腹部B 超提示肝功能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4 在筛选时,有任意下列指标者:谷丙转氨酶(ALT)>正常上限、谷草转氨酶(AST)>正常上限、碱性磷酸酶(ALP)>正常上限、总胆红素>正常上限、直接胆红素>正常上限、间接胆红素>正常上限、血肌酐>正常上限、血清白蛋白<正常值下限;
5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乙肝e 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 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者;
6 筛选前6 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 啤酒或45 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 葡萄酒);筛选前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 支者;
7 筛选前3 个月使用软毒品(如:大麻、摇头丸、KEN 粉、麻古等)或试验前1年使用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等)者。
8 筛选前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9 筛选前4 周有严重感染、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
10 筛选前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量>400 mL 或在8 周内接受过输血者;
11 筛选前1 个月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物和中草药,2 周内使用过非处方药或食物补充剂,如维生素、钙补充剂;
12 筛选前1 个月内服用过CYP3A 类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例如:利福霉素类药物、钙离子拮抗剂、钙离子拮抗剂、巴比妥类、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伊曲康唑、酮康唑、依法韦仑、奈韦拉平、圣约翰草以及葡萄柚或含有葡萄柚成分的果汁等;
13 筛选前1 个月内服用过任何抑制胃酸分泌药物者,如,H2 受体拮抗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尼扎替丁和罗沙替丁);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雷贝拉唑、泮托拉唑和埃索美拉唑);胆碱受体阻断药(阿托品和哌仑西平);
14 筛选前1 个月内服用过任何抗胃酸药物,如,碳酸氢钠、氢氧化镁、氢氧化铝、碳酸钙、三硅酸镁等;
15 筛选前2 天内不禁烟酒和含黄嘌呤或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剧烈运动及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以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6 随机前尿液毒品检测阳性或酒精呼气结果>20 mg/dl;
17 试验期间及末次服药后28 天内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18 经研究者判定志愿者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免疫、血液、内分泌、代谢、癌症、精神神经等),特别是有过吞咽困难、消化道溃疡或任何胃肠系统疾病影响药物吸收的病史;
19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史者;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20 研究者认为志愿者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的其它因素存在。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缪丽燕 中国 江苏 苏州
1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