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试药补偿金13136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中)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3136元 |
1、试验目的
研究主要目的: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口服单剂量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受试制剂,青岛 百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商品名:FORTAMET®;参比制 剂,美国Watson Laboratories 生产)后,测定血浆中二甲双胍的浓度,研究受试制剂与参比制 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是生物等效性制剂。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研究主要目的: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口服单剂量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受试制剂,青岛 百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商品名:FORTAMET®;参比制 剂,美国Watson Laboratories 生产)后,测定血浆中二甲双胍的浓度,研究受试制剂与参比制 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是生物等效性制剂。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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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各半 |
2 | 年龄18-50 周岁(含18 和50 周岁) |
3 | 体重不低于50 公斤;体重指数(BMI)19-28kg/m2 [BMI=体重(kg)/身高(m)2](包括临界值) |
4 | 健康情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呼吸系统、神经系统以及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
5 | 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 |
6 | 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理解和遵守研究要求 |
7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经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异常(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 |
2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或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3 | 既往有消化系统疾病或者有消化系统手术史(阑尾炎除外)影响药物吸收者 |
4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活动性肝炎者 |
5 | HIV 或TP 抗体检查阳性者,丙型肝炎(HCV)抗原检测阳性者 |
6 | 每天吸烟大于5 支者,怀疑或确有药物滥用病史,3 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 个单位(1 单位=12 盎司或360mL 啤酒,5 盎司或150mL 白酒,1.5 盎司或45mL 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 |
7 | 入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另一药物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药物 |
8 | 试验前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9 | 试验开始前两周内使用过任何其他药物 |
10 |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对二甲双胍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
11 | 在试验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等于或超过400 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
12 | 怀孕或哺乳的女性,或有怀孕可能而没有采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的女性,或妊娠试验阳性者及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其配偶计划六个月内生育者 |
13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
14 | 不能保证从服药前48 小时到最后一次采血前禁烟并禁服西柚汁或任何含酒精和黄嘌呤的食品和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 |
15 | 研究者判断该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认为该受试者参与本研究可能会造成伤害的其他情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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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 王兴河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7-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