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招募工资13600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在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9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13600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健康男性与女性受试者中于空腹和餐后条件下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
2 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 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1) (问诊)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血管性水肿、高钾血症、糖尿病、肾功能损伤、肾动脉狭窄、肝功能损伤、低血压、心脏病、乳糖不耐受等)者;
2 (问诊)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3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4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6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7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8 (问诊)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9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0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1 (问诊)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或从首次服用研究药物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捐精、捐卵计划者;
12 (问诊)从首次服用研究药物至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需驾驶、操作危险机器和高空作业等职业者;
13 (问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4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6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7 (问诊)嗜烟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8 (问诊)酗酒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19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20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甲基安非他明、吗啡、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者;
2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或地区 省(州) 城市
1 武汉市肺科医院(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 袁保东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1 武汉市肺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