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注射用IMM01试药误工费5305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急性髓系白血病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5305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IMM01 联合阿扎胞苷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或骨髓增生异常 综合征(MDS)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IMM01 联合阿扎胞苷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IMM01 联合阿 扎胞苷的2 期临床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评估IMM01 联合阿扎胞苷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疗 效。 评估IMM01 联合阿扎胞苷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药 代动力学特征(PK)。 探索性目的:评估评价IMM01 联合阿扎胞苷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的免疫原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愿意遵守研究相 关规定。
2 年龄≥18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2 分。
4 预期生存期 ≥ 12 周。
5 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同意在研究期间及IMM01 末次 给药后3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给药前3 天内妊娠 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6 研究药物首次治疗前白细胞计数 ≤ 20×109/L(允许使用羟基脲治疗,但在研究 药物首次治疗前3 天内不允许使用)。
7 筛选和治疗期间同意进行骨髓穿刺和骨髓活检。
8 如既往接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者,距首次给药间隔需停药2 周以上;既往接 受嵌合抗原受体T 细胞(CAR-T 细胞)治疗者,距首次给药间隔需停药12 周 以上。
9 如既往接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者,不良反应已恢复至1 级及以下(NCICTCAE v5.0,残留的脱发效应除外)。
10 合适的器官功能,规定如下: 血清肌酐 ≤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或依据Cockcroft-Gault 公式(附录 5)估算的内生肌酐清除率(CrCl)≥ 50 ml/min/1.73 m2; 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 2.5 倍ULN; ? 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 倍ULN(白血病细胞肝脏浸润除外),Gilbert 综合征疾病史者TBIL ≤ 3 倍ULN; 国际标准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 × ULN;活化部分凝血时 间(aPTT)≤1.5 × ULN;
11 队列1 的受试者需满足下述标准: 1)复发或难治性AML,不能耐受或不适用于其它治疗; 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2016 年修订的造血和淋巴组织肿瘤分类标准, 经骨髓细胞形态学确诊的AML 患者,除外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APL); 复发性AML:完全缓解(CR)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 细胞比率 > 5 %(除外巩固化疗后骨髓再生等其他原因)或髓外出现白血病 细胞浸润;
12 难治性AML: 年龄18至60 岁:经过标准方案(含阿糖胞苷及一种蒽环类或蒽醌类药物)治疗2 个疗程 无效(未获得部分缓解[PR]或CR)的初治病例;标准方案治疗1 周期 未获得缓解,研究者判断,由于年龄、合并症、体能状态、和/或不良 风险因素等原因不能继续接受标准方案化疗者;或CR 后经过巩固强化 治疗,12 个月内复发者;或12 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未获 得PR 或CR)者;或2 次或多次复发者;或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13 年龄>60 岁: 由于年龄、合并症、体能状态、和/或不良风险因素等原因不能耐受标 准方案化疗,经去甲基化药物(如地西他滨或者阿扎胞苷)4 个周期或 者小剂量化疗±去甲基化药物2 个周期治疗未缓解者。
14 伴有FLT3 突变患者,需经FLT3 抑制剂充分治疗后复发或者难治者。
15 队列2 的受试者需满足下述标准: 1)复发或难治性MDS,且没有合适的治疗手段 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2016 年修订的造血和淋巴组织肿瘤分类标准, 经骨髓细胞形态学和细胞遗传学确诊为MDS; 采用修订版的国际预防后积分系统(IPSS-R)评估为中危组(> 3.5 分)、 高危组(>4.5 分)和极高危组(>6.0 分);
16 复发性MDS:根据国际工作组2006 年修订(IWG 2006)疗效评估标准获 得完全缓解、部分缓解或血液学改善后至少出现下列1 项:①骨髓原始细 胞回升到治疗前水平 ②中性粒细胞(ANC)或血小板(PLT)较最佳疗 效下降超过50% ③血红蛋白(HGB)下降超过15 g/L 或依赖输血;
17 难治性MDS:充分治疗后(去甲基化药物治疗至少4 周期),根据IWG 2006 疗效评估标准符合“疾病稳定”、“失败”、“疾病进展”;
18 去甲基化药物或者其它药物治疗后进展或者患者无法耐受毒性(例如治疗 期间发生导致永久停药的药物相关性3 级及3 级以上肝、肾毒性);研究 者判断无其他适当治疗的患者;
19 2)骨髓穿刺涂片或骨髓活检病理检查原始细胞百分比< 20%;
20 队列3 的受试者需满足下述标准: 1)初治的AML: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2016 年修订的造血和淋巴组织肿瘤分类标准, 经骨髓细胞形态学确诊的AML 患者,除外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受试者由于年龄、合并症、体能状态、和/或不良风险因素等原因不适合接 受标准诱导化疗方案(含阿糖胞苷及蒽环类或蒽醌类药物);
21 队列4 的受试者需满足下述标准: 1)初治的MDS: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2016 年修订的造血和淋巴组织肿瘤分类标准, 经骨髓细胞形态学和细胞遗传学确诊为MDS; 采用修订版的国际预防后积分系统(IPSS-R)评估为中危组(> 3.0~4.0 分)、高危组(> 4.0~6.0 分)和极高危组(> 6.0 分); 未接受过去甲基化药物或其它药物的治疗,允许接受促红细胞生成因子和/ 或髓系细胞生长因子的治疗,不伴有del (5q)患者允许使用免疫调节剂如来 那度胺治疗;不适合强化疗方案或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4、排除标准
1 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标准,则不能入组本研究 接受过抗CD47 单抗或者SIRPα 融合蛋白类研究药物。
2 曾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及其它器官移植;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未超过半 年者。
3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或者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
4 入组前5 年内罹患其他恶性肿瘤。除外: 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首次给药前至少2 年疾病完全缓解,且不需要接受抗肿瘤治疗者。
5 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类风湿 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桥本氏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多发性 硬化等患者。但以下疾病除外: 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6 首次治疗前4 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治疗者;筛选前2 天之内接受过较小的手术 操作(包括置管,不包括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术)。
7 首次治疗前14 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 强的松/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以下情况允许入组: 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 允许短期(≤7 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 疾病;
8 药物治疗也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或 肺动脉高压或不稳定型心绞痛;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或搭桥、支 架手术;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3-4 级的慢性心力衰竭病史;有临床 意义的瓣膜病;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除外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 速),包括QTc 间期男性 ≥ 450ms、女性 ≥ 470ms(以Fridericia 公式计算); 首次给药前12 个月内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等。
9 入组前6 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或入组前2 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 证据或病史的患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
10 严重胃肠道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肠梗阻、急性克罗恩 病、溃疡性结肠炎、大面积胃和小肠切除等;既往肠穿孔、肠瘘疾病史,而经 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
11 伴急性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病或肺炎(由于放疗诱发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 肺纤维化等;严重呼吸困难、肺功能不全或者持续吸氧者。
12 首次给药前4 周内有严重感染者,或2 周内出现任何活动性感染的体征或症状 者,或2 周内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预防性抗生素除外)。
13 乙肝或丙肝活动期(HBsAg 阳性和/或HBcAb 阳性且 HBV DNA≥104 拷贝数或 者≥ 2000IU/ml;HCV 抗体阳性且HCV-RNA 定性结果阳性,或HCV 抗体阳性 且HCV-RNA 定量结果>正常值上限)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4 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15 既往对蛋白类药物发生严重过敏史患者(CTCAE v5.0 分级大于3 级);或患者 对阿扎胞苷过敏。
16 首次给药前28 天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17 既往神经或精神障碍疾病史,如癫痫、痴呆,或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影响依从性者。
1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王建祥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2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齐军元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