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TQB3617胶囊无试药误工费26394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1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6394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估TQB3617 胶囊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初步有效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估TQB3617 胶囊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初步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
2 | 年龄≥18 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男女不限; |
3 | ECOG 评分:0-2 分; |
4 | 预计生存期≥12 周; |
5 | 标准治疗失败的或缺乏有效治疗的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 |
6 |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 |
7 | 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
4、排除标准
1 | 既往合并曾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或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者; |
2 | 脾脏切除患者或入组前3个月内进行过脾脏放射治疗者(包括内放射和外放射); |
3 | 既往接受过BET抑制剂治疗者; |
4 | 首次用药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
5 | 具有影响药物吸收或口服的多种因素者(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慢性腹泻定义为:粪便稀薄,排便次数≥3次/日,且病程超过4周); |
6 |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级(该项不适用于脱发、符合入选标准第6条、或淋巴瘤受试者淋巴细胞计数减少2级者); |
7 | 首次用药前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或明显创伤性损伤者; |
8 | 长期未治愈的伤口; |
9 | 目前存在先天性出血或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抗凝剂治疗者; |
10 |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11 | 首次用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CYP3A5、CYP2A6、CYP2D6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者; |
12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或有精神障碍者; |
13 | 具有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
14 | 患有≥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男QTc ≥450ms,女QTc ≥47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者; |
15 | 活动性感染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者; |
16 | "活动性肝炎者(乙肝:HBsAg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 ULN;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 ULN);" |
17 |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
18 |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新诊断的肺间质纤维化、或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疾病者; |
19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
20 |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GLU>10mmol/L)者; |
21 |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该条件不适用于MM受试者); |
22 |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
23 | 患有消化道溃疡或者其他出血性的食道炎或胃炎者; |
24 | 患有≥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者; |
25 | 首次用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其它抗癌疗法; |
26 |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 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
27 | "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 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
28 | 未能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者; |
29 | "具有中枢神经系统侵犯者(除非无症状,或接受过治疗且稳定,在脑转移治疗后至少2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 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并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至少14天);" |
30 |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者; |
31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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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王晓稼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蔡清清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8-25 |